撫順女童被虐事件,親生的如何下得去手?

    虐童事件,我們時有耳聞。

    但當今天看到撫順女童被虐的新聞報道,而加害人竟然是自己親生母親的時候,我真的很震驚!

    6歲,本該是個天真爛漫、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年紀。命運卻陰差陽錯地讓她承受了這個年紀無法承受的痛。

    當我在報道里看到“10處傷情”,“ICU病房”,“病危通知”這些字眼的時候,心裏湧出一種無法抑制的痛。

    有人也許會覺得我矯情。我會立馬反駁你,爲人父母的才能體會這感受。

    古人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既然給了她生命,就應該好好呵護她,而不是任意踐踏她。

    當最親、最愛、唯一依靠的母親,成了“魔鬼”。

    真的難以想象,女孩童童每天過得是怎樣的生活?

    整理了一下報道大致內容:

            

            5月20,童童被其母親送到醫院。接診的醫生髮現童童燙傷後,體液大量流失,且骨骼移位,隨時有生命危險,建議馬上手術。而童童母親劉某在得知手術費需要1萬的時候,拒絕了手術。

            5月21日,在童童身體惡化的情況下,其母劉某再次帶着童童來到醫院。醫生經過檢查,發現已經不適合馬上手術,建議先轉重症病房。醫生表示,家長不知因何原因,再次拒絕醫生的建議,直到醫療團隊多次強調孩子已經病危,劉某才同意。   

            後經撫順市公正司法鑑定所鑑定,童童的鑑傷報告中共有10項傷情,傷情鑑定結果有一處重傷及八處輕傷。體表燙傷爲重傷二級,頭部、胸部、骨盆等五處部位一級輕傷,其中胸部9根肋骨骨折。此外,左股骨、牙齒損傷等三處部位二級輕傷,右大腿扎入5釐米鋼針三枚爲輕微傷。

            5月25日,主治醫師告知家屬,通過手術從童童右腿上取出鋼針,懷疑童童曾遭人虐待,建議家屬報警。

            目前,童童母親劉某彥及其男友陳某威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及虐待罪已被檢方提起公訴。


法治社會,等待壞人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在這裏我們衷心希望女孩童童能快點好起來,健健康康成長。

對她來說,人生的道路還很長,只要活着,一定可以活出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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