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開心再難過也會過去,過不去的只是你放不下的執念

        執念一詞,是五年前的電視劇《花千骨》熱播時我學到的,這一詞確實包括了太多,可以是愛情,可以是親情等一切感情,更可以是你對某件事的一念之間的看法,或者想法。

        今天再想到這個詞彙,是因爲在偶然間聽書聽到了《七月與安生》的原著,其中有一句話是這樣寫的:


        這本小說的裏,男主角家明在大多數讀者(包括我)眼裏都是個渣男,在兩位女主角七月與安生之間搖擺不定,明明這邊要與七月談婚論嫁了,另一邊卻跑去跟安生同居,還在最後害死了安生。(電影版的結局與小說版不同)

        即使是遇到了錯誤的愛情,也可以把這樣錯誤的愛情當作是米飯裏的沙子,吐了之後漱漱口,又是一條好漢。那還有什麼是我們有理由放不下的執念呢?

        有人說我今天遇到了特別高興的事!我升職加薪了!我男神/女神跟我表白了!我偶像認識我了!......

        有人說我今天特別倒黴!走路被車撞了!莫名其妙被領導訓斥了一頓!男朋友/女朋友不理解我跟我大吵了一架!......

        人之一生,誰都不是一帆風順的,誰也都不是每天都是風平浪靜的日子,《七月與安生》中午的七月那麼一個循規蹈矩安安穩穩生活的人,都會遭遇錯誤的愛情和男友的背叛,我們又有誰是會一直風平浪靜的過日子的呢?

        那怎麼,遇到了上述的這些事情,就算再開心,或者再難過,難道會影響第二天升起的太陽嗎?不會,太陽仍舊會照常升起,而你也依舊該像往常一樣繼續生活。

        哪怕你今天開心的不得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又該過新的日子了,有可能會遇到更開心的事,也有可能會有些倒黴,遇到一些難過或者難處理的事情。

        哪怕你今天傷心難過的差點失去理智,明天也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重新開始,誰也不可能一直抓住過去的難過揪着不放,太陽照常升起,該做什麼還是要照常做什麼。

        一件事無論是令人開心還是難過,那都是人之一生中的過去,過去之所以會被稱之爲過去,就是因爲我們不能一直活在過去,該放下的執念要放下,該過去的事就必須過去,我們可以回憶但不能被這樣的回憶纏住。

        開心的事可以多想想,但也沒必要時時記住時時想着,畢竟以後有可能會擁有比這更開心的時候,我們要適當的清理過去的內存,才能迎接接下來更美好的記憶。

        難過的事情不必在意,畢竟沒有什麼事是過不去的,第二天的太陽照常升起,新的一天又開始了,如果你一直沉浸在過去,受內心執念的控制,那你會一直生活在過去式,而非現在式或未來式,如果你連現在式都趕不上體會,又如何追趕未來式的開心呢?

        花千骨對白子畫的愛擁有那樣深的執念,都能在失憶後與白子畫重新開始從頭再來。七月都能在遭受了錯誤的愛情以後領養安生與家明的孩子,還與家明繼續或者安穩的生活,我們又有何事是一直過不去的執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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