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应当在一起,否则就太伤天害理了

咱们应当在一起,否则就太伤天害理了。——王小波

大家都很熟悉王小波,虽然这位作家已经去世多年,但是他的经典语录和文学思想仍然在流传。这句话在我看来是他本人非常经典的词句,所以想和大家分享。

很多人理解这句话多半是如此:你我本不是什么良人,在一起最好,不要去祸害别人了。现在很多青年男女在恋爱前经常会开玩笑:“哎呦,你这样的人,别去糟践别人了,我收了你得了,这样社会也少了一个祸害。”甚至还会戏谑自夸到“我这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

不过这句话真的是说你我本无良人?你的另一半真的是要为民除害吗?

那当然不是。这里在我看来恐怕是贬义词褒用,或者说大词小用。“伤天害理”语出自《聊斋志异》,意为形容做事凶恶残忍,丧尽天良。其实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咱们不在一起,就太残忍了。这里说的是两个非常相爱的人,如果不能在一起,不能常相厮守,这件事本身对于双方而言是残忍的。

你对这句话有什么见解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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