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阴暗的想法

全家坐在餐桌前吃早饭时,社区人口普查的广播宣传声音从楼下传了上来。我听着喇叭里叽里咕啦喊叫着,禁不住说:“真搞笑,光想着让人主动去统计点上报人口信息,去有什么好处,不去有什么损失,也不说清楚,谁去呀!”

母亲听了很为我这自私的想法生气,说:“都跟你一样,不主动配合,社会还咋运行,你们这些年经人,没有好处不动弹,都是怎么了!”

“去了有啥好处,不去有啥损失,又不说清楚,去不去有啥区别!”

母亲显然被我激怒了,嗓门也更大了,愤愤的诅咒道:“啥事都打个颠倒,如果是你的事,别人都像你这么不配合,到时候叫你下不了台,才是自作自受!”

我知道和她说不清楚,再辩下去不过徒生闲气,就闭起嘴来。

我瞟了一眼母亲,她仍然余怒未消,一幅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大概正在怀疑她养大的儿子,怎么就会有这样寡情薄意、不仁不义的想法。我的脑海里升起一个画面,母亲走到时光机器前面,拨动时针让时光倒流到四十年前,她痛恨得看着摇车里的婴儿,然后狠狠心把手伸了进去,把住了婴儿的脖子......

想着这样的画面,我吐了吐舌头,诡诈的笑了一下,继续专心吃起饭来。

不再同母亲争辩,是觉得在家里没必要生那个闲气,但理还是那个理,有些事情我们终究没弄个明白。

人口普查,作为社会公民有配合的义务,然而这个义务是有边界的,边界不清总不太好。然而边界不清的事似乎还不少,老一辈习惯了这样的边界不清,凡事争先恐后的配合,唯恐配合不周,被人抓住把柄而惹祸上身。到最后习惯了这样的处世理念,甚至开始把种“积极”合理化,上升到公德的高度,年经一代的界限清晰反倒成了自私和不可理喻。

先来就事论事分析一下,人口普查中的配合的边界问题。

到底是全查还是抽查呢?

如果是全查,实施者有责任在事先充分告知大众,尤其要说明如果漏查要承担什么后果,比如当事人回头办理某些事项没有数据,补录信息将耗费数倍于现在的精力和时间,或者补录信息前要承担额外的费用。只要这些于法有依,相信大家都能接受。如果这样,主动申报是于自己有利的,尽管这个有利是指避免预期的损失,那么鼓励人去主动申报也就说得通了。

如果是抽查,因为是依法开展的事项,公民当然也有配合的义务,但这义务是建立在“被抽中”的前提下,那么就应该由操作方先主动抽取样本,而不应该由大众“主动”争取成为样本。说得直观一点,普查人员入户调查,敲了我的家门,就是我被抽中了,我应该如实提供数据。或者为了节省人力成本,鼓励被查人主动上门,也应该有所激励措施,比如主动上者有小礼品相送什么的。

现在这些都不说清楚,只是一句“请居民主动前来登记”,不主动有怎样的后果?潜台词似乎是“后果自负”!操作者和受众角色边界的不清仅是更深层问题的结果,更深层的行事逻辑揭示出来不过是“习惯于以未知的恐惧操纵受众”。

老一辈都经历过那个动乱的年代,那样年代所见所闻所历,一定会在他们的心灵深处打下烙印,形成一些特有的行为方式一点都不奇怪。

动乱的年代,我发出号召,你就得无条件支持。这不是你有没有,不赞成和提出异议的权利的问题,而是你不主动积极配合就有罪的问题。只要发起倡议号召,受众就必须高举拳头声竭力嘶的表决心坚决支持。如果有人胆敢表现的不积极,就是对抗,前车之鉴太多了,打入异类的行列,被剥夺基本的生活权力的例子太多太多太多。

在这样的氛围的薰陶下,老一辈都自觉得改造了自我,只要是大家都在做得,就一定要支持,受恐惧支配的屈从,合理化后内化成为行动准则,甚至内化为对外的道德一语评判标准,转而扮演审判者的角色,主动监督同自己处于同一阶层的同类。

中囯的老百姓大概是全世界最善良,最听话的一群人了,他们有这样的经历,作出这样的选择一点都不奇怪。动荡的年代已经离我们远去,然而上位者作为社会文化的先行者、引领者,依然继承这样的作风文化才是真正的问题。

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法律条文的宣讲终归是未端,而它的顶端必然是法制氛围的构建,法制氛围的构建其核心是,主从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的界限分明。只有这样的界限分明,才为行动过程的顺畅和结果中少出现争议提供了先决条件。反之界限不清也就为,主动者怠于行权、乱行权,从动者推卸责任、逃避义务也,提供了绝佳的温床。

所以,凡事厘清界限、权责分明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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