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五)——有关《诗》的小知识

  《诗经》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仪,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姑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这是史籍上关于孔子删《诗》和编《诗》的标准最早的记录了。

    《诗》因为“讽诵不独在竹帛”,所以“遭秦而全”。在汉代,传者四家,计鲁人申培公为训诂,号为《鲁诗》;齐人辕固生作传,号为《齐诗》;燕人韩婴作内、外传,号为《韩诗》,这三家为今文学派。鲁人大毛公(享)作《诂训传》,河间献王得之,立小毛公(赵人毛苌)为博士,是为《毛诗》。《毛诗》是古文学派。后汉的郑玄作《诗笺》,“宗毛为主”,于是《毛诗》盛行南北。而“《齐诗》久亡,《鲁诗》不过江东,《韩诗》虽在,人无传者”(《经典释文序录》)。唐朝《韩诗内传》又亡,今惟存《外传》。

      现存《毛诗》正分《风》《小雅》《大雅》《颂》四个部分,它的编次,正是《史记》所说由孔子纂定的。

      《风》,有十五《国风》:《周南》十一篇,《召南》十四篇,《邶风》十九篇,《鄘风》十篇,《卫风》十篇,《王风》十篇,《郑风》二十一篇,《齐风》十一篇,《魏风》七篇,《唐风》十二篇,《秦风》十篇,《陈风》十篇,《郐风》四篇,《曹风》四篇,《豳风》七篇,共计一百六十篇。《毛诗序》说:“风,讽也。”讽即讽诵,口头吟咏,不一定用乐器伴奏,这是民歌的特点,也是“风”的音乐特征。

      《雅》分《大雅》和《小雅》。其组织为十篇为一什。(《小雅》的最后《鱼藻之什》为十四篇,《大雅》的最后为十一篇。)计《小雅》七什:《鹿鸣》《南有嘉鱼》《鸿雁》《节南山》《谷风》《甫田》《鱼藻》,共计七十四篇。《大雅》三什:《文王》《生民》《荡》。共三十一篇。《小雅》中“有义无词”的有《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六篇。《毛诗序》中说:雅者,正也。郑玄说:《小雅》《大雅》者,周室居西都丰镐之时诗也。故周中央王朝国都所在地的声腔,所以称为“正”。大,小《雅》的区别,在于声腔的等级及其场合。郑玄《小大雅谱》说:其用于乐,国君以《小雅》,天子以《大雅》,然后飨宾或上取,燕或下就。

      《颂》包括《周颂》《鲁颂》《商颂》,计《周颂》三十一篇,《鲁颂》四篇,《商颂》五篇。“颂”的含义本为“容貌”的“容”字。《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即是在祀神的时候用配乐的舞蹈这一形式再现军事,政治,生产的胜利场面,它的歌词就叫作“颂”。

      《毛诗序》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即“六义”。孔颖达的《毛诗正义》中解释到: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

                          读《经书常谈》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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