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棉之秋
十二月四日,轉眼間,孫師傅和我,圍城二十二年。
頭腦中一閃而過的都是那些爛熟(俗)的詞——彈指一揮間、白駒過隙……然而,也就這些詞,最合適。
二十二年,日子稠密得如樹上的葉子。然而,因爲平平淡淡,那些日子也便隨風飄散,能撿拾起的,寥寥無幾。
幾年前,女兒曾經認真跟我打探過她爸和我的年輕時的感情,我告訴她,當年的我們,相親見一面,相處幾個月,我不嫌他窮,他不嫌我醜(當然,他比我還醜),相互不討厭,彼此到了完成婚姻任務的年齡,結婚。
女兒聽了我的話,揶揄道:“真佩服你們,夠勇敢啊!你倆算得上最大膽的賭徒了!”
可不是,我們就憑着一腔愚勇闖進圍城,一頭紮了進柴米油鹽的煙火裏。
還好,我們的命運不算太差,也算是賭對了。
有位西哲說,“即使是世上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有兩百次離婚的念頭和五十次掐死對方的想法”。
回顧我們這二十二年的婚姻,自忖似乎沒有過要掐死他的念頭(還真不知道他是否有過),但的確不止一次地懊悔過當初對婚姻的草率。
然而,每次懊悔過後,風雨過後,又會慶幸:這個人,幸好是他。
也許,我們的婚姻印證了美國婚姻專家的《婚姻原則》中的“好人原則”:找個好人,做個好人,做到這一條,這樣的婚姻不幸福都難。
我想,當時就覺得,這人踏實穩重質樸實在,是能過日子的人。
我感性急躁,他理性沉穩。就這樣,很好。
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婚後日子一貧如洗,不是沒有過沮喪與難過,但我們很少在錢上吵鬧。說到這,要感謝我母親對我的教導以及潛移默化的影響——不因爲貧窮吵架,那會讓人瞧不起,要好好努力一起掙日子。
好在,我們都算是勤勉之人,這些年日子溫飽沒有問題。反正,我們也都是慾望比較低的人,日子能過得去就行。兩個清貧農家成長起來的人,我們樸實善良,勤勉踏實,日子雖然清苦,卻也有滋有味。
當年爲了攢錢迎接將要出生的孩子,攢錢買房子,我們節儉到什麼地步呢?記得我當時身懷六甲,因爲他中午不回家喫飯,連買好的一把豆角都沒捨得炒。夏日晚上散步,每次他只買一隻雪糕給我喫,自己不捨得喫一口。
無數個相濡以沫的日子裏,我們互相攙扶,相互疼愛體恤,共同成長。
所以,我們的婚姻,不能說多麼幸福,但絕對談不上不幸。
當然,還要說的是,我們共同養育了一個好孩子,一個許多人羨慕的“別人家的孩子”——我們的寶貝女兒。
因而,我們成了許多親友眼中的幸福的一家。
寫到這裏,柔情溢滿我心。
感謝上蒼賦我的命中註定,讓我遇見你們,也遇見了最好的我自己。
在這個特殊的日子,匆匆敲下這些文字,爲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