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剛回到小區,四姐打電話來,說她買了件衣服,嫌大,問我要不要試試。我說可以。
四姐說馬上下班到我們小區門口,衣服是在車上還是在家裏?在家裏。我坐車去了四姐家。把衣服試了,有點小,我穿着緊,尤其胳膊這裏,不能行動自如。我們是要在黑板上寫字的,時時要架起胳膊。
讓四姐自己再穿上試試,還可以呀,並不是很大。四姐說太寬了,但我和姐夫都說正合適,不用再換小號。
那是件狐狸毛的皮草,領子是大毛,身量是拼接真毛。看起來摸起來都很舒適。四姐建議我也買一件,可以呀,把鏈接發給我。
然後就說三姐也可以買一件,我們給三姐打電話,三姐恰好跟別人正在逛街,沒來。我也就搭車回來了,憨豆還沒溜呢。
昨晚沒帶大手機,早上來校上過課後,我到住室。打開手機,打開鏈接,微信捆綁了銀行卡,我買了一件,也給三姐買了一件,馬上生日了,禮物還沒給三姐準備呢。
買了後,我給四姐發了條微信“已經買了,姐。”過了一會兒,四姐打電話來說,“衣服並不暖和,沒有想象的那麼暖和。”
“我需要退貨嗎?”
“你喜歡的話,也不需要退,反正也不貴。”
我就有點兒猶豫——昨晚給三姐說時,三姐並不贊成買,她說她不要。
我就試着點了“申請退款”,也不知道人家怎麼處理。
本來想給大姐二姐買的波司登羽絨褲,也沒有買成——去年一百七十九,今年突然就二百四十九了。而且,剛纔的退款,也影響了心情。
暫且不買吧。
一節課,就是買東西再退款,什麼都沒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