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和深交所昨天都發布了新的退市新規。條款很多,我對其中一條修訂,特別印象深刻。
以後,要求上市公司是扣非淨利潤爲正,且主營業務收入要在1億以上。
這樣A股裏很多苟延殘喘,每年靠變賣資產撐着的公司,就會逐步被清退。渣渣公司通過這樣的機制被退出,對個人投資者是好事兒,踩雷的機會會少一些。
但我個人傾向於價值投資,本身就會關注公司的盈利指標,所以這一類被清退的公司從來就不會是我關注。
但無論如何,有進有退的機制,對股市來說都是向前的一大步。
上交所和深交所昨天都發布了新的退市新規。條款很多,我對其中一條修訂,特別印象深刻。
以後,要求上市公司是扣非淨利潤爲正,且主營業務收入要在1億以上。
這樣A股裏很多苟延殘喘,每年靠變賣資產撐着的公司,就會逐步被清退。渣渣公司通過這樣的機制被退出,對個人投資者是好事兒,踩雷的機會會少一些。
但我個人傾向於價值投資,本身就會關注公司的盈利指標,所以這一類被清退的公司從來就不會是我關注。
但無論如何,有進有退的機制,對股市來說都是向前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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