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兩天,在微博上看到這樣一個故事,很有感觸:
“有一天在食堂, 我正排隊打飯,有人拍我肩膀:
“同學,又遇到你,我飯卡沒錢了, 排隊充錢的人太多了,能借你飯卡用一下嗎?”
我把飯卡借他了,然後他就很自覺的和我一起喫飯了。
第一次一起喫飯,當然,還有我的室友。
他當時說下次請我喫飯,我說不用了。
之後,又在食堂和圖書館遇到過幾次,他也沒有請我喫飯,雖然那時我已經把請我喫飯這件事忘了。
平安夜,他說請我喫晚飯,我說不用了我下課直接去喫飯,他說欠了很久了一定要還我一頓飯,於是我說那一食堂門口見。
我到食堂之後,他說實驗室還有事情沒忙完,等他一下,馬上過來。
他來的時候,食堂都沒什麼人了,他說食堂喫的都賣完了,出去喫吧。
從餐廳走出來,他說很冷,想讓我陪他去買條圍巾。
我覺得他剛請我吃了飯,又正好還在學校外面,就陪他去了。
過了幾天去上課,進教室就看到他在教室裏坐着。
我找了個靠窗的座位坐着,他坐到我旁邊。
下課後,同學都走的差不多了,他還一直坐着。
我說請讓一下,我要走了。
他說:“親我一下就讓你走”然後我踩着桌子出去了...
一週後,他又出現在我的教室:“這次讓你坐外面”。
上課期間, 一直寫紙條問我是不是不喜歡他。
我說我不知道。
他說如果不喜歡,那爲什麼那次吻我我沒有推開他。
我問他爲什麼吻我,他說他是第一次追一個人,想了很久纔想出這些,也不知道該不該這樣,當時想吻,就吻了。
那天下課,我們就真的在一起了。
後來,他說:
“第一次在實驗室門口見到你,我就心動了;
之後的每週二,出現在教室外面,都是爲了和你“偶遇”;
在食堂問你借飯卡,只是想創造一個機會請你喫飯,後來請你喫飯你居然說去食堂;
被你蠢哭了,看不出來我是在追你嗎;
吻你完全是臨場,那天是真的想上廁所,結果發現走廊裏沒其他人...”
虧得我還以爲,這些好巧好巧的瞬間真的是偶遇。
2013年初,大二寒假,他說陪我回家玩幾天嘛。
於是我去了,之前也去過幾次,只是這一次,他把我們的關係告訴了父母。
他爸媽強烈反對。
一週之後,我們分開了。
分手那天,去了極地海洋館。
出來他哭了,一邊哭一邊說:“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了,但這不代表我不愛你。”
他送我回家,地鐵站裏跟我說,看好,這是最後一次教你買票了,以後只能靠你自己買票了。
我沒哭,一滴淚都沒掉。
回家後,刪了所有的聯繫方式,遠走墨爾本。
在墨爾本,不記得哭了多久,不記得怎麼熬過來的。
後來,哥哥告訴我,我走之後,他來找過我好多次。
我沒有再去找他,知道沒有結果。
從此,再也沒去過食堂、圖書館、五教,也再也沒有遇到過他。
兩年後,和一個最好的朋友相約去迪拜。
傍晚,坐在沙灘上看着波斯灣的海水,朋友問在我想什麼怎麼不說話。
我說,在想你。
朋友說,2年了,你們竟然還在互相惦念。
他還告訴我,我們分手之後,你每天都問他我過的好不好,直到他也要出國了,就讓你加了XXX(另一個最好的朋友,女生)的QQ。
我才知道,這兩年我在學校幾次感冒室友帶回來的感冒藥都是你買的。
回酒店和XXX聊天,她發給我幾張照片,照片上是一面牆, 牆上貼滿了我這幾年QQ、微博裏的照片。
沒有哭,沒有抽泣,但淚水卻止不住的流。
但,我依然沒有聯繫他。
我知道, 就算聯繫, 也不會有結果,我們之間的感情也不會被祝福的。
因爲,他是男生,我也是。”
2、
雖然我一直都覺得“因喜歡而在一起,因愛而走進婚姻”的情感應該被很多人看好和祝福。
但在很多國家,由於文化因素或者宗教習俗,人們只對因喜歡而在一起,因愛而走進婚姻的異性別情侶予以祝福。
而對愛情有同樣境遇的同性別情侶,卻始終不能被家人、國家接受。
甚至有人爲了避免孩子出櫃,選擇以死相逼。
男同們一方面無法向傳統思想和社會輿論低頭,另一方面又必須完成家人所期待的傳遞血脈。
最後,80%的男同爲了應付世俗都會找一個女人結婚,成爲面具夫婦。
讓一個人的煎熬變成了兩個人的悲劇,同妻成爲最無辜的犧牲品。
你知道嗎,每次看到這樣的消息,我都會在心裏默默許願希望你幸福,又好害怕你以後也成爲80%的一員。
因爲,我會覺得你我分開的毫無意義。
其實異性戀也好,同性戀也罷,都不過是一個靈魂愛上另一個靈魂得事兒。
有的靈魂只是住錯了身體而已。
前者不要因爲自己大衆,站在道德制高點指責他人。
後者也不因爲自己小衆,要求別人無條件理解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