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人的媚骨

今日讀到鄧曉芒先生的文章《中國的作家自我感覺良好,只會逃避和自欺,不是媚上就是媚俗》,總覺得想說點的什麼,不吐不快。

中國作家的媚俗暫且不談,單說說媚上的事吧!

北宋大儒張橫渠的“爲天地立心,爲生民立命,爲往聖繼絕學,爲萬世開太平”之句,廣爲讀書人所傳頌,如果把這當做世人對“作家”使命的期待應該差不多,這樣說來以媚上爲主業的中國作家,倒真的是有辱讀書人的風骨了。

然而想到中國作家大多數爲體制所豢養,有這點瑕疵,就是可以理解了的,俗話說“拿人家的手短,喫人家的嘴短”,既然拿了人的錢財,理所應當替人喝喝彩。

作家葉廣芩講過一個故事,青木川的農民徐種德解放前畢業於四川大學歷史系,彼時當地的軍閥資助了包括徐種德在內的一大批窮孩子讀書,國軍大勢已去,尚在負隅頑抗,就寫信給那些被資助的孩子,希望他們能回來共度過艱難的時光,然而除了徐種德,沒有人回去。沒有回去的孩子,後來都成了大專家、大學者,回去的徐種德沾染了歷史污點,往後的命運不言而喻,歷盡艱辛九死一生。葉廣芩問他,那你爲什麼要回來呢?徐種德說了四個字——知恩圖報!這很類似三國時期的蔡邕,因爲受恩而於董卓暴死後,不顧天下人的側目拂屍痛器,而被魯迅稱爲“中國人的脊樑”。

舊時代的窮孩子因爲知恩,無暇顧及個人的前程,委身粗鄙的軍閥,雖然無緣於高尚之冕,怎麼說也算是堅守了做人的底限。如此說來,新時代飽讀詩書的風雅之士,因取得俸祿而爲主子高唱幾聲頌歌,也只不過是遵循了基本的職業道德,雖然無緣鐵筆擔道義的文人風骨,總也算是對得起身爲螻蟻小民的私德。

然而作家本應該是擁有獨立人格,引領人性走向正直高尚的羣體,這樣的集體失德,終究令人不快。社會學有“存在即合理”一說,這個合理僅是指一種現象存在,一定有其能夠存在的理由,而非是說因其存在,就不必改良,甚至沒有改變的可能性。作家羣體媚上令人不快,正說明其有改變的必要性,然而若要改變,非得弄清這樣的局面出現的根本原因在哪裏,然後纔可能討論,如何讓作家真正“我手寫我心”,真實表達自我感受,成爲衆生人性代言的可能性。

據傳原蘇聯解體後,葉利欽宣佈解散蘇聯官方作協,變成民間組織,不給經費。此舉引起原蘇聯作協8000多名作家聯名上書,他們表示願意爲新政府建立新時期文學,不然將靜坐絕食抗議。葉利欽回覆:“政府除了需要人民監督之外,不需要任何文學。那種小丑式的官方文學,對俄羅斯人的智力是一種侮辱。”當體制不再豢養作家,作家還有媚上的動力嗎?如果有作家依然媚上,那真得是出於情操了,這份情操即使無法被認爲有多高尚,最起碼也是另人感動的。可惜,這樣的局面出現的概率不會很大,不受豢養的作家,要麼因爲擺脫了利益的牽絆,精神獲得了獨立,開始創作擁有靈魂的真正文學:要麼爲了新的利益,轉而迎合能夠轉換經濟價值的市場:要麼除了媚上別爲它技,就只能放棄作家的職業,奔向能爲自己解決生計的其它稻粱謀了。

凡事探究人品,歸根於人性的不可控,似乎是華夏文化的傳統,於是所有的事件的結果都由裹挾其中的個人來承擔,所有的教訓無非是遇人不淑,人心不古。

然而人品總是靠不住的,爲什麼這樣說呢?在這裏可以簡單的把人分爲三類,第一類是聖人,無論外界環境如何變化,他總能聽從自己的內心,堅守做人的原則,或者說這就是所謂的“捨生取義”之士,然而這類人總是少數的。第二類人是小人,不論社會環境的順逆,他總是以損人利已爲原則,卑鄙下流的搏取人個利益而罔顧他人的損失,這類人也是少數。更多的是第三類人,他們心向美好,如果不是迫於無奈,心中總會有那麼一點底限的,至少在有更多選項時,更傾向於我好你也好。凡事品評人品,依賴人性,就是說要求所有人都成爲聖人,否則就將他們都貶低爲小人。這種行爲是愚蠢和殘忍的,要求所有人都是聖人,無異於把普通人推向惡魔的懷抱,或者說聖人的標準只適合做自我修養的要求,而不應該成爲衡量他人品性的尺度。“不要試探人性”是一句帶血的忠告,如果總是製造引人墮落甚至逼人墮落的環境,世界就敞開了它的陰暗面,人倫崩塌的結局出現只是早晚而已。如果可以,試着創造更寬鬆的環境,給人性向好的方向邁步提供更多可能,所塑造的社會纔會有點美滿的樣子。

總而言之,中國作家的媚上,與其說是人品問題不如說更多上來源於制度設計,這同傳統文化裏說的“橘生淮南則爲橘,橘生淮北則爲枳”一脈相承,還過這裏的橘是指人品,這裏的橘則是指社會體制。

只是生於淮北的不再是橘,而應該稱爲枳纔對,違背了內心爲五斗米而歌功頌德的碼字工作者,是否還有資格稱爲作家也是值得商榷的。也許將歸爲吹鼓手的職業範疇纔是準確而恰當的,倘若有人還自認爲作家,那就有“即想當婊子,還想立牌坊”的嫌疑了,即然爲了利益被體制嫖了,就別再裝清純玉女了,知恥而後勇也算是一種難得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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