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不敢說不平等的條約
條約通過時間:2020.12.24
擬定人:李楊
審覈人:梁羽茜
保存機關:李楊、梁羽茜
領域:經濟發展
簽署時間:2020.12.24
簽署地點:大中國
生效時間:2020.12.24~2023.12.31
條約內容:
從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終,爲優化現階段“我們”的經濟結構,促進“我們”的經濟發展,李楊同志自覺停止一切便裝、帽子、鞋子等衣物類物品購置。如若違約,需向梁羽茜同志繳納與物品相同金額的違約金。
由於條約賦予梁羽茜同志過於沉重的監督責任和義務,李楊同志需爲梁羽茜同志每年購置新年禮物一件,且梁羽茜同志不得拒絕。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