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依托“智慧停车”盘活存量,舒缓“停车难”的建议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是三国时期政治家曹操的诗句,现在被人们用来调侃停车族的窘态,生动形象的传递出市民找车位的无奈。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大背景,汽车走进了千家万户,市民机动车出行的比例大幅提升。由于历史原因,我区停车位先天配备不足,加上现有停车位利用率低,缺乏公共停车场等原因,现有停车位已无法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出行需求。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小区通道停车的问题日益严重,“停车难”已成为困扰城市管理和群众出行的突出问题。

一、 停车位存量、预计增量和未来缺口状况

截至2017年底数据,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近100万辆,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0万辆,公共停车位约3万个,路内临时停车位不足0.3万个。根据河南省政府201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省辖市每100辆汽车公共停车泊位数要达到15个以上。按照这个标准,3.3万个停车位明显低于这个标准,市区停车位应有4.5万个以上。

2017年11月,《平顶山市立体停车库专项规划(2017-2035)》通过专家评审。根据规划2017-2035年我市中心城区共布设120处立体车库,增加停车泊位4.5万个。以现有车辆增长速度(每天200多辆)计算,到2035年全市将增加车辆124万辆;按现有比例计算(市区30万/全市100万),预计市区车辆将增长37万辆,达到67万辆,需配套公共停车泊位约10万个,而规划中增加停车泊位仅为4.5万个。从规划实施情况看,截止2019年末,实际建成使用的立体停车场数量少,建设速度远低于市民需求和期望。

二、 “智慧城市”理念下“智慧停车”的内涵和作用

智慧城市是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通过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等需求做出智能响应,以为市民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促进城市的和谐、可持续成长为最终目的,而提出的系统化城市发展理念和规划。

智慧城市作为现代信息技术集中应用与展示的重要载体,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建设升级的重要力量。2013年8月我国出台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 正式把智慧城市建设列为重要发展战略,鼓励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示范建设。2017年2月,平顶山正式启动“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标志着平顶山市成为继郑州后全省第二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智慧共享停车系统,是智慧城市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具体指先行搭建智慧共享停车云平台,同时投资新建各类停车设施(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楼等),在扩充总量实现有效供给的基础上,通过手机APP、停车引导牌等设施打通停车“信息壁垒”,消除停车“信息孤岛”,提高城市停车服务水平,通过区域内现有的路内、路外公共停车设施的互联共享和智能化管理,最终实现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降低停车时间成本,待停车辆及时入库,客观上起到了缓解了道路交通压力的作用。

智慧停车信息数据还可以通过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向政府提供实时信息支撑下的“政府辅助决策”功能,包括监控管理、拥堵预警、资源规划、城市基础建设、联合执法等数据共享。

三、 依托“智慧停车”盘活存量,舒缓我区停车难困局的建议

实践中,政府和社会受制于各方面原因,不能高效有序的出台措施,针对性的解决停车难题。“停车难”局面除车位不足的硬件缺失外,还存在以下软实力缺位和问题:一、受制于停车管理的体制制约,管理单位众多遇事相互推诿、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二、缺乏指导停车行业发展和规范的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发展缺乏长效性和全面性;三、现有停车场规划设计不尽合理,基础资料缺乏,存量潜能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四、停车收费不合理,社会停车位收费混乱,个别单位和个人无偿独占公共停车资源,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依托“智慧停车”理念,以盘活存量,舒缓我区停车难为目的,提出以下建议:

(一)出台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为智慧停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领导,建立停车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区智慧共享停车系统投资建设相关工作,系统化推动智慧共享停车系统建设;出台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配套政策,加强对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和使用,以及规范行政执法等问题,保障智慧共享停车系统项目运营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对新建、改扩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含配建附属设施),可依法依规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限范围内给予一定优惠支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争取社会各界对投资建设智慧共享停车系统项目的支持和理解,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动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机制,为智慧停车提供充裕的资金保障。

政府在智慧停车上不能冒进,财政不应轻易尝试停车APP的开发,而应鼓励社会资本去尝试。政府应做的是保证研究方向的客观、公正、公平,在配套政策及立法等方面鼓励支持。

以民间资金或PPP投资解决智慧停车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困难。由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建设,采用放弃一定时期的收益权等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收益,通过出台相应政策,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努力来推动智慧停车建设。

(三)构筑停车云平台,完善静态交通智能化管理。

搭建停车云平台。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处理等先进技术手段,搭建面向各类停车场实现跨区域、多层级集中监控和管理的智慧共享停车云平台。利用停车云平台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和路边停车泊位。为市民提供查询车位、预约车位、停车引导、车位共享、反向寻车、智能充电以及移动自助支付等更便捷、更高效的停车引导服务;为接入平台的运营企业提供托管服务、资源分享、服务升级、统一支付等服务。

开展停车大数据运用试点示范。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通过手机APP、停车引导牌等设施打通停车信息壁垒,消除停车信息孤岛,提高城市停车服务水平,缓解停车者找寻车位带来的道路交通压力。同时,通过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向政府提供实时信息支撑下的“政府辅助决策”功能,包括监控管理、拥堵预警、资源规划、城市基础建设、联合执法等数据共享。

按照自愿合作、互利共享的原则,对区内现有社会停车场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接入停车云平台监控或管理,打通停车信息壁垒。

(四)依据停车云平台,从供给侧出发,合理规划改建停车资源。

科学制定方案。统筹考虑停车设施的投入使用和方便安全等因素,深入研究停车楼形式与智慧停车模式,加快推进立体车库项目投资建设工作。依托《2017-2035平顶山市中心城区立体车库规划》,结合我区交通堵点和市场需求,利用闲置建筑或地面停车场改造为立体停车楼,在医院、商场、公园广场等车流集中的公共区域,分步有序投资建设立体公共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确保发挥实效。

在停车集中和停车紧张的区域且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新增路边停车位,并通过装配视频监控、无感支付、信息传输等设备,进行数据互联集中,提高车位利用率、周转率。

本文由王发贤发布,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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