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寶男借車出了事故之後

一媽寶男快四十歲了,還沒找到可以跟他結婚的對象。

他家的經濟基礎不算太差,小夥子長得也還可以,但奇葩的是,相親時他總要帶上他媽媽,而他媽媽對兒子相親對象提出的一個條件,更是讓很多姑娘退避三舍。

什麼條件呢?就是結婚以後,他媽媽必須要住在小夫妻家,負責照顧兒子的飲食起居。

這哪個姑娘能接受啊?年輕人需要自己的空間,小兩口的生活怎能讓別人來把控?就算是做婆婆的也不行!

就這麼拖着拖着,小夥子被他媽媽拖過了適婚年齡。

他媽媽倒是一點都不擔心,總說兒子的緣分沒到,若是緣分來了,神仙都擋不住。還經常安慰兒子說,就算沒有姑娘肯嫁,她也有能力照顧兒子一輩子。

可這位媽媽大概是忘了,如果將來她駕鶴西去了,兒子的生活能不能自理這事兒她考慮了嗎?

小夥子平日跟夥伴在一起的時候,無論做什麼事,總是我媽媽說什麼什麼,我媽說該怎麼做怎麼做,從來沒有自己的主見,即使媽媽的說法或做法不被他人認可,小夥子也把媽媽的話奉爲綸音。

久而久之,小夥子別說找不到女朋友了,就是男性夥伴也一個個地不跟他來往了。

作爲一個母親,你以如此極端溺愛的方式來坑害自己的兒子,外人也不便說什麼,畢竟關起門來你們纔是一家人,但爲了自己的兒子,連親戚都去坑這就不對了!

話說這小夥子學車期間,借了他表哥的車去馬路上練手,結果因爲操作失誤,撞了一接孩子放學的電單車。

電單車屬於正常行駛,且母女都佩戴了頭盔。被撞之後,坐在後座上的孩子倒是無大礙,只是駕駛電單車的年輕寶媽則被撞的當場昏死過去。

小夥子嚇到手足無措,他不知道要先報警或是找120救人,而是哆哆嗦嗦地把電話打給了他媽媽。

其實這也難怪,一向在扭曲的母愛中長大的孩子,根本不懂得人情世故,出了任何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媽媽,離了他媽媽,他就沒有安全感,也沒法活。

媽媽到了現場以後,小夥子抱着媽媽嚎啕大哭,還不住地說自己闖禍了,要賠好多錢。

母親抱着兒子安慰:孩子咱不怕,車不是你的,就算要賠償,也是和車主共同擔責,咱出不了多少錢。​

在這對母女的眼裏,傷了人以後,居然錢是放在第一位的,更加離譜的是,他們要求共同擔責的車主,還是舅舅家的表哥。

所幸被撞的孩子沒事,那位寶媽也只是斷了幾根肋骨疼暈了過去,經過救治也脫離了危險。但事故處理後,責任方的親情關係卻陷入了泥沼。

小夥子的媽媽咬定車子只是借來的,就算自己的兒子撞了人,也不需擔負全部責任。而小夥子的表哥則認爲,他好心借車給表弟練手,處於親戚關係,賠付也不應該讓他來出。

但是,交警部門並不支持表哥的說法,把車借給駕駛證還沒拿到手的人,本身就存在過錯,肯定是逃脫不了干係。

事故科進行調解的時候告訴表哥,追責時的判罰必須涇渭分明,但等到事故處理結束之後,可以再與表弟協商追回所付款項,如果協商不成,重新進入司法程序進行民事訴訟。

對於處理結果,表哥雖然並不認可,但急於贖回被扣車輛,所以也只好自認倒黴了。

而在後續,表哥上門與表弟協商能否補償部分款項時,被姑姑大罵一通,然後趕出家門。

這位媽寶男的母親認爲,既然交警部門已經認定了各自責任,雙方當時也對處理結果進行了簽字認可,孩子的表哥再來討要錢款,就屬於無理取鬧了。

當然,就事論事來說,媽寶男的母親在事故認定之後不再賠付也說得過去,但是不要忘了,這裏面還涉及到一個親情的問題,畢竟舅舅家的孩子是出於好意才借車給自己兒子的。

表哥對於姑姑的惡劣態度相當氣憤,他想通過民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經過打聽,很多人都說,這種情況就算打官司也沒大用,就如交警部門當時所說的,你把車借給無證的人來駕駛,這個過錯是推卸不了的。

做舅舅也勸兒子放棄申訴,權當花了萬八千買了個教訓,只是從此以後,這門親戚算是徹底斷了。


那麼,媽寶男的母親對兒子所採取的這種保護方式,到底應不應該?作爲筆者的我,認爲是不應該的,相信其他人的答案大致如此。

最後,鄭重提醒一下年輕的女性朋友:在媽寶男的心裏,媳婦永遠沒有媽媽重要,建議擇偶時還是慎重一點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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