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律師夢

要說我最喜歡什麼,我想應該是歷史和演講這兩樣吧,歷史是我從小就喜歡的,而演講則是因爲——我曾經有一個律師夢。

小時候,第一次在電視上看到律師義正言辭的陳述觀點,我就愛上了這個職業。熟讀歷史,讀美國史的時候,有了解到了林肯也曾經做過律師這個職業,又給我加深了幾分好感。後來,隨着年齡的逐漸增長,我更是深深愛上了這個職業。

在我心中,我覺得律師這個行業是神聖的,有替人聲張正義的職責,也有幫人沉冤昭雪的義務,在法庭上雄辯四方,則成了我一時的追求。

我也曾經努力過

自打我有了當一個律師的理想之後,我就開始按照一個律師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小時候,我曾經因爲種種原因,在一段時間內患有口喫的毛病,因此我格外害怕上臺發言。而作爲一名合格的律師,優秀的口才則是必備的條件。

爲了改變自己口喫的毛病,克服自己的缺點,我曾經從高一開始,就養成了,每天朗誦和演講的習慣,基本上,只有一有空閒時間就開始練習,直到嗓子沙啞爲止。

這個習慣,一持續就是五年,慢慢地我竟然愛上了那種當衆發言的感覺,因此演講也漸漸變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當然了,五年下來,成果也是顯著,現在的我,基本可以做到任何題材下的演講,不用提前準備,直接脫稿五分鐘沒有任何問題。

可偏偏還是錯過了

我喜歡律師這個行業,可它卻不適合我,因爲各種原因,我的專業只能是和商業有關的學科,所以我去了一所經貿大學,去修讀管理。

不過我也並沒有放棄,上了大學之後,我曾經花了好一段時間去自修法學,大一的時候 我先後自學了憲法,稅法,刑法,可偏偏18年起,法律有關的一些職業考試改革了,除了本專業的和法律有關的專業外的其它專業無法考取律師資格證。

那一刻,我的律師夢徹底破滅了,我也曾想過考取其它學校一門其它學校的法學專業作爲第二學歷,可太多的限制,終究還是讓我止步於此。

錯過了,終究還是錯過,我喜歡演講,我喜歡當庭雄辯四方的感覺,我喜歡律師這個職業,可我卻終究還是要面對現實。

是的,不做律師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我還是可以演講,以後還有機會成爲一個雄辯家,不過我卻總覺得,自己的大學,自己的人生缺了點什麼。

去年,我和朋友去其它大學的一所法學院參觀,看到模擬法庭里正在陳訴的同學,我駐足不前,久久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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