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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是需要对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的,按照循名责实的实践意义来说,要用精确性取代模糊性,用量化标准取代弹性标准(107讲刑名学家的进步性)

但是在这场辩论中,我们看到的是,双方都并没有对成本和收益进行对比分析,而仅仅是抓住了对自己有利的一个点。我们当然不可以苛求古人有精确的计算能力,有高数商,商鞅能够说动秦孝公的地方,就是展现出变法有可能带来的丰厚收益(可与乐成),但是商鞅并没有告诉秦孝公,变法的成本是什么

而甘龙的计算方法和商鞅不同,他没有说收益,而是仅仅看支出,特别是指出了迁移成本(要因势利导,要顺着社会惯性),而且甘龙的计算方法更关注的是无形的、社会精神层面的成本

对比商鞅和甘龙,他们正好站在了收益和成本两个极端,一个积极的只看收益,一个消极的只看成本,而杜挚同甘龙、商鞅都不一样,他进行了收益和成本的比较(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但是杜挚对边际收益的要求明显太高了,收益不超过百倍就不能变法,收益不超过十倍就不能易器,虽然我们有后见之明,知道商鞅带来的收益简直是千倍万倍,但是在当时那个时点,还是让人觉得杜挚有点过于贪而显得保守了

综合他们三人的论点,其实并没有对秦孝公做很详细的收益成本分析,而秦孝公最终对商鞅说善,可能是他在辩论之前就已经做出的决定,辩论,只是一个形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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