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品鉴之四——笔境兼得

五代荆浩在《山水节要》(传) 中提出“远取其势,近取其质”,黄宾虹先生说:“中国画有三不朽:一、用墨不朽也;二、诗、书、画合一不朽也;三、能远取其势,近取其质不朽也。”

“远取其势,近取其质”,是观照自然山水的方法,是山水画创作的方法,也是书画鉴赏的方法。

观察自然时从宏观到微观,作画时从构图到细节,书画欣赏时从整体气息到笔墨意趣。这个时序性和视点变化的规律是符合实际的。

观照自然时,远观近取的对象是生气淋漓的自然山水的势与质。

创作时,远观近取的对象是氤氲整合于腹中的势与质。章学诚有言:“有天地自然之象,有人心营构之象。……心之营构,则情之变易为之也。情之变易,感于人世之接构,而乘于阴阳倚伏为之也。是则人心营构之象,亦出天地自然之象也。”创作时,天地之象要抽象为心中之象即意象,是对自然的超化。

欣赏时,远观近取的对象是呈现眼前的画幅中的势与质。清代画家沈宗骞在《芥舟学画编》中说“画须要远近都好看。有近看好而远不好者,有笔墨而无局势也;有远观好而近不好者,有局势而无笔墨也……”。徐悲鸿说“远看惊心动魄,近看奥妙无穷”。这种书画欣赏方面的远近观,同时就是对创作的要求。

创作中,“远势”指整体布局,讲求气势、形势、骨势、趋势,势因气而生,因形而显,因骨而立,因趋而动,根本在于气。荆浩在《笔法记》中有言:“山水之象,气势相生。”

创作中,“近质”不特指笔墨质量,更是指通过笔墨所揭示的自然的奥秘,即物之自性。质以生(性)为宗,以法为本,以实为务,以真为趣。根本在于生(性)。荆浩在《笔法记》中有言:“子既好写云林山水,须明物象之源。”物象之源是什么?物之生性或者说物之自性耳。

物之自性,是罗丹所说“内在的真”,是歌德所说“理性的东西”,是福柯所说的“可见物的不可见性”。

罗丹认为真正艺者具有洞烛自然奥秘的慧眼,强调“艺术之源在于内在的真”。

歌德说:“艺术并非直接摹仿人凭眼睛看到的东西,而是要追溯到自然所由组成的以及作为它的活动依据的那种理性的东西。”

福柯说:“小说不在于展示不可见,而是在于展示可见物的不可见性的不可见程度。”

势与质是怎样的关系?李日华在《紫桃轩杂缀》里说:“凡状物者,得其形,不若得其势,得其势,不若得其韵,得其韵,不若得其性。形者方圆平扁之类,可以笔取者也。势者转折趋向之态,可以笔取,不可以笔尽取,参以意象,必有笔所不到者焉。韵者生动之趣,可以神游意会,陡然得之,不可以驻思而得也。性者物自然之天,技艺之熟,熟极而自呈,不容措意者也。” 诚知言也!

“远取其势,近取其质”追求的艺术效果是什么?——笔境兼得。清代布颜图《画学心法问答》中说:“山水不出笔墨情景,情景者境界也。古云:‘境能夺人’,又云:‘笔能夺境’,终不如笔境兼夺为上。”

笔墨不多说了,至于“境”,王昌龄论诗有三境:物镜、情境、意境。郭熙谓山水有可行者,有可望者,有可游者,有可居者。李日华论画有三次第:一曰身之所容,二曰目之所瞩,三曰意之所游。古人见识相通。

我对“境”的认识,就是心灵感于物而后加之于物的那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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