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10歲孩子扔鞭炮引悲劇,該向誰問責?

西安商報報道稱:永寧縣一小區內一個小孩蹲在窨井蓋上點燃了一個鞭炮扔下去,瞬間發生爆炸,男孩被炸飛出2米多高,落到5米之外,不幸身亡。

據瞭解,遇難小孩今年10歲,是一名四年級的學生。

出事時,父母在該小區附近做生意。

適逢寒冬臘月,正是一年一度要過春節的好時候,發生這樣的悲劇,不免讓人心生憐惜。

10歲,還是幼兒期。是家長捧在手心的寶貝。從牙牙學語到蹣跚學步到第一句喊的爸爸媽媽,再到背上書包去學校求學,用盡了多少家長的汗水。又該流盡家長多少的淚。

馬上要放寒假了,安全問題尤其是重中之重。

那問題來了,出了這樣的事情,誰該承擔呢?

本事件涉及有煙花爆竹,小區道路上的井蓋,孩子的父母,社會,學校。

1.煙花爆竹。記憶中,每逢過年過節,爲了增添氣氛,家家戶戶都會買上鞭炮來放,以示熱鬧。近年來,由於受到有關國家環境部門的管控,大部分地方都明令禁止燃放,甚至未經許可不得出售。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一定流血事件的發生。但是,本事件的鞭炮是從何而來?是他個人買的?還在路邊撿的還是?那麼鞭炮的來源也是重要的線索,是否該追責。

2.小孩是在小區道路上出事的,那麼物業的安保人員是否也有一定的責任呢?物業就是來保小區安全的,出了事情應該擔責嗎?

3.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10歲的男孩正是淘氣的時候,父母忙於生意無暇顧及致使悲劇的發生,他們的責任能推脫的掉嗎?點燃炮竹,需要工具。需要火和鞭炮,可見父母對孩子的管理並不上心。

4.事情發生時,周邊有路人嗎?如果有的話爲什麼沒有人制止。又或者,每個人都忙於自己的事情,無暇顧及他人。

曾看一個新聞,一個小孩也差不多這麼大,往井蓋裏扔鞭炮,幸運的是沒有傷到,隨即拍屁股走人。但是本事件的當事人就沒那麼幸運了。

5.學校是否有一定的責任?本事件發生時,是下午5點多,應該是剛放學,雖說不是在學校出事。但是學校有責任和義務普及一定的安全知識。如果學校足夠重視,孩子足夠聽話,是否可以阻止這場悲劇?

安全問題,始終是個大問題,需要家庭,學校,社會一起來共同努力,才能保護好我們身邊的每一個孩子,才能讓我們的國家充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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