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有光的坎坷科舉路(十三)

殿試,三甲進士,長興知縣。

殿試,也叫廷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在會試結束後兩個月(五月份)舉行,參加者是通過會試的三百名貢士,地點在朝堂之上。一般情況下,皇帝親自擔任主考官。錄取分爲三甲,一甲錄取三人,賜"進士及第"的稱號,三人中的第一名稱狀元,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三名授翰林院編修;二甲錄取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也錄取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除了狀元、榜眼、探花外,其餘諸進士再參加朝考,考論詔奏議詩賦,選擅長文學書法的爲庶吉士,其餘分別授主事(各部職員)、知縣等。實際操作過程中,要獲得主事、知縣等職,還須經過候選、候補,運氣不好的,有一輩子都不得做官的。

進士榜稱爲甲榜,因用黃紙書寫,所以叫黃甲、黃榜,也稱爲金榜,在古代,所謂的金榜提名,就是指考中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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