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給了我一杯奶茶,我留給了兒女

        做父母的總是捨不得自己喫,有東西會盡可能的留給孩子。

    我的父母就是這樣的。

    昨天我也做了同樣的事情。

    同事給了我一杯奶茶,是大杯的,我捨不得喝,就留到下班,拿回家給兒女喝。

    兒子不喜歡喝,就讓女兒一個人喝。

    我問女兒好喝嗎?

    女兒讓我嚐了一口,感覺還可以,就多喝了幾口。

    兒子說叫我買一杯給他,我不肯,這毛病我不慣他。

    又不是我買給女兒的,後來兒子還是用他自己的錢,買了一杯奶茶加一份雞排。

    孩子小時候我不想和父母走同樣的路。

  因爲我知道,自己父母那樣做是錯誤的。

  至少養成了我理所當然的認知,我認爲父母不喜歡喫,就很理所當然的自己喫,不會拿給他們喫。

    所以孩子小的時候,我是有喫的一起喫,少了也會和孩子搶着喫。

  到後來我離開孩子去上班,每次休息回家,只要有喫的孩子會留出一份給我。

    記得一個段子,媽媽喜歡喫魚頭。 

      一個母親家裏條件不是很好,每次做魚,母親爲了讓孩子多喫一點魚肉,就撒謊說自己不喜歡喫魚肉,只喜歡喫魚頭。

    後來孩子長大了,一直以爲母親喜歡喫魚頭,喫魚的時候依然是自己喫肉,把頭留給母親。

    其實這個母親最討厭喫魚頭。

    我喫魚最喜歡喫魚頭,魚頭最香,而且我們老家有句話叫,喫魚先拿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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