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父母的總是捨不得自己喫,有東西會盡可能的留給孩子。
我的父母就是這樣的。
昨天我也做了同樣的事情。
同事給了我一杯奶茶,是大杯的,我捨不得喝,就留到下班,拿回家給兒女喝。
兒子不喜歡喝,就讓女兒一個人喝。
我問女兒好喝嗎?
女兒讓我嚐了一口,感覺還可以,就多喝了幾口。
兒子說叫我買一杯給他,我不肯,這毛病我不慣他。
又不是我買給女兒的,後來兒子還是用他自己的錢,買了一杯奶茶加一份雞排。
孩子小時候我不想和父母走同樣的路。
因爲我知道,自己父母那樣做是錯誤的。
至少養成了我理所當然的認知,我認爲父母不喜歡喫,就很理所當然的自己喫,不會拿給他們喫。
所以孩子小的時候,我是有喫的一起喫,少了也會和孩子搶着喫。
到後來我離開孩子去上班,每次休息回家,只要有喫的孩子會留出一份給我。
記得一個段子,媽媽喜歡喫魚頭。
一個母親家裏條件不是很好,每次做魚,母親爲了讓孩子多喫一點魚肉,就撒謊說自己不喜歡喫魚肉,只喜歡喫魚頭。
後來孩子長大了,一直以爲母親喜歡喫魚頭,喫魚的時候依然是自己喫肉,把頭留給母親。
其實這個母親最討厭喫魚頭。
我喫魚最喜歡喫魚頭,魚頭最香,而且我們老家有句話叫,喫魚先拿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