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給員工的選擇

退出春晚紅包合作後,拼多多對內又啓動了多項管理上的微調。

市場部門的部分小組工作時長已從無明文規定但員工默認的 “11-11-6” 調整爲 “9-9-6”,即 9 點上班,晚上 9 點下班,一週工作 6 天,已試行兩週。此外,個別部門已發起作息投票,讓員工在 “11-11-6” 和 “9-9-6” 中二選一。但目前技術、產品、招商等其他部門尚未有作息調整跡象。

另一個變化是,拼多多或將在春節前後將員工加班費調整爲按月發放。目前,已有技術部門主管通過公司內部溝通工具 Knock 向下屬通知此事,但隨後該消息又被撤回。

此前,拼多多員工全年的加班費會在春節前隨固定年終獎一起發放,加班費一年僅發這一次,這筆收入沒有具體的工時明細,數額約等於員工 2 個月左右的工資。

拼多多的年終獎又由固定年終獎和績效年終獎兩部分組成:固定年終獎數額相當於 2 個月工資,在春節前發放;績效年終獎則根據 “ 271 ” 的績效考覈評定後發放,即 20% 的員工被評爲最優,70% 良好,10% 差評,其中 70% 的員工能拿到的績效年終獎數額爲 2 個月工資。

由於加班費沒有明細,沒有員工可以確切說出加班費到底怎麼算,平時工作日工作到晚上 8 點後算不算加班也沒有明確規定。員工們可以確定的是,在法定節假日,公司通常是 7 天假放 5 天,5 天放 3 天,3 天放 2 天;平時工作日如果在晚上 10 點之前下班,可能會被主管批評或者被打低績效。

除了開除員工的通報批評,其他事宜拼多多幾乎都沒有正式的全員明文通知,各種通知往往由各級主管層層下達,由於各部門主管對通知的理解不同,他們傳達消息的方式和側重點也不同。

比如此次薪酬發放通知,有主管告知下屬稱固定年終獎照常發放,也有主管通知的措辭爲 “十四薪發放照常”。但員工對 “十四薪” 的具體指代有不同理解,有員工認爲 “十四薪” 是指 “工資和加班費”,也有員工認爲它是指 “工資和固定年終獎”。基於信息接收和理解的不同,部分員工並不清楚薪酬發放通知的具體指向,沒有將其與內部傳說的 “加班費隨月發放” 的消息相關聯。

三名拼多多員工表示,過去兩年,春節前的十四薪也都是正常發放,此次公司 “主動通知” 的行爲反而有些反常。因此,有員工將這條通知解讀爲:“雖然退出春晚(紅包合作),但主動在羣裏告知大家不會扣十四薪,似乎看到了公司的變化,也許是主動反思了?” 也有員工認爲這不過是公司 “階段性穩定軍心” 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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