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脱”

毛姆写过一个短篇小说,

大概讲了这么一个事情:

一个惯犯死后接受审判,

审判官是大天使加百列,

证人席上坐着一个伟岸老者。

加百列每宣读一条罪状,

老者就站起来为惯犯开脱罪责——比如,他第一次杀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妹妹。

最后,惯犯被判罚去地狱。

惯犯对判罚结果毫不意外,

他只是对老者感到好奇:“你是谁啊?”

老者说:“我是上帝。”

惯犯感叹说:“那你为什么不做审判官啊?”

老者说:“若我来做审判官,天下就无罪人了。”

这个故事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不管是什么原因,

都不能成为罪恶可以被原谅的理由,

更不能因为罪恶有诱因,

就宣扬犯罪非其之罪

如果一个人的不满,

或者一个社会问题的出现,

就足以充当犯罪的理由,

那么任何犯罪都能产生正当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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