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君子不養藝人”經常聽相聲的人,都應該聽過這句話。
“藝人,自古以來,泛指有才藝、有才藝者,也用於身份自稱,作爲職業,它與文人有一個規範的叫法,即"文化藝術工作者"”——摘自百度
如今的藝人可囊括的範圍可廣泛了不少,就像老師這個稱呼,此稱呼已是隨處可見,其中該包涵的尊敬尊重之意在某些場合已減去了十之八九。
唱歌跳舞的比賽,選手用歌聲用舞姿征服觀衆。
相聲小品的比賽,選手用哈哈大笑回饋給觀衆。
網紅是藝人嗎?
不是!
但網紅在從藝人的蛋糕裏分食。
網絡的帶動下,大家也都可以各顯其能,給人們帶來知識,帶來歡樂。
但是,在由粉絲來評判一個個作品時,短視頻平臺就像一個鬥獸場,有人在裏面揮灑才華獲取關注量,有人在裏面用盡各種獵奇手段來獲得人們的關注。在這裏,有的人爲的只是能夠吸引更多的粉絲,獲取更高的關注度。至於代價,有人可以賭上性命。這也是爲什麼我覺得這些平臺就像一個鬥獸場,場外的觀衆在盡情的吶喊,場內奔跑的生命,在奮力燃燒着自己。
生命的消逝從來不是一件可悲的事情,但爲了愉悅他人而喪失了生命,是可悲的。
我向來不喜歡那些大胃王之類的比賽,也不喜歡那些平常人的作死視頻。這些行爲從未不是因爲自己的興趣,僅僅是爲了博得別人的一個點贊。自己對於自己身體的不尊重,放任着觀看者提出更無理的要求。個人的惡在集體裏放大着,你爲了更多的觀看人數,壓榨着自己的身體,然後身體終於分崩離析。
鬥獸場外的不斷變換的雙手,他們只記得血腥的場面,誰也不會把表演者記得長久。記得長久的,也只有那愛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