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覺得寫故事難,其實生活總它每時每刻都在發生!
什麼?你不信?
想一想你最近和朋友的一場對話。
“hi,太乙。”
“hi,太白。”
“最近怎樣?”
“不咋樣,你知道嗎?我今天過得糟糕透了!”
“怎麼了?”
當太乙問:“怎麼了”時,本質上就是說:“太白、太白,快講個故事給我聽!”
一場電影,籌備到拍攝完成,要花好幾年。
一本書,從整理素材到最後收筆,也要用上好幾載。
花這麼多功夫,起點其實很小,小到只爲講好一個故事而已。
故事這麼重要?
對,就這麼重要。
因爲它有能力建立情感聯繫,是人類共情精神生活的必需品。
從遠古到現代,人類都離不開它。
生活中我們聽了這麼多故事,也無意識的講了這麼多故事,那自己如何用筆寫出故事呢?
答案其實很簡單。
寫自己熟悉的,寫自己的真情實感。
你可能早就聽說這個祕訣,在內心卻不以爲然。
爲了時髦,或者表現英雄氣概,一定要覺得寫激烈的打鬥,刺激的冒險,香豔的場面,纔能有閱讀欲。
真是這樣?
並不如此!
如果你寫過,或者看過這類作品,當下或許覺得刺激,但回頭再看就會乏味無聊,像一堆木偶樣扭捏作怪般不舒服。
離開自己的經歷,必然注不入感情;離開切身感受,故事只剩空洞的外殼。
這就是爲什麼,
莫言,寫那麼多小說,背景都是高密縣。
賈平凹的文章篇篇故事都發生在自己生活的陝西。
我們是真的要寫故事對不對?
那就先放開高大上的東西,認真琢磨自己的過往經歷,寫最熟悉的事、最特別的感受。
當然,開始前,還是要有點心理準備,畢竟寫作是件苦差事,寫故事,更是件折磨自己的苦力活。
行行都有天才,故事這行也是如此。
但很可惜,和我一樣,多數人都不是如:迪士尼、宮崎駿、喬布斯般的天才。
平凡,註定註定不會光彩如繁星,耀眼奪目。
別高估自己,別去想等突然靈光乍現,再一揮而就。
踏實點,就耐心的寫,一遍不行,就兩遍,兩遍不行來十遍,好的故事都像賭石中玉一樣,不到最後,不知品價如何,但磨得了,漸漸也有窺透石表的犀利刀筆。
好了,說了這麼多了,故事畢竟是寫故事,而不是空想出來的對不?
那還是先坐到辦公桌邊,畢竟開始寫纔是第一要事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