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活在別人的評價裏嗎?用積極心態,做自己的主人吧!

文/仁龍巴

史蒂芬•柯維在《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一書中,將積極主動作爲發展高效能人士最基本、首要的習慣。

書中提到,積極主動不僅是做事的風格和態度,更重要的是應當樹立爲自己人生負責的理念。“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嗎,和積極主動有什麼關係?

我的一位朋友,早幾年爲了更好地照顧家庭從頻繁出差的外企離職,進了一家相對安穩的國企。企業文化的差異和職位變動讓她一時間很難適應,很不巧,她所在的部門還有一個讓她特別反感的同事,兩人一起共事總是磕磕絆絆,更加糟糕的是,這位同事是部門負責人的接班人,沒過一年就被正式提拔到管理崗位。結果可想而知,朋友是部門裏最勤奮和能幹的員工,業績表現也確實最佳,但新領導就是處處壓制她,不給她絲毫表現的機會。

那些年,朋友說自己十分抑鬱,原本是個工作狂人,卻對工作提不起一點興趣,性格強勢的她總是偷偷躲起來哭,甚至有幾次萌生了想跳樓的衝動。她覺得自己爲了家庭犧牲了原本如魚得水的事業,委屈於一個品行能力都不如自己的人之下,被批評這不行那不好,心裏塞滿無處宣泄的屈辱。

直到一天,她學習個人領導力課程時被導師的一系列問話徹底點醒。老師問她職業轉變是不是她自己的決定?她回答是。老師又問,你爲改變後的職業主動做了哪些調整?她回答,我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但就是不被認可。至此,她終於意識到,自己只是爲自己的人生做了調整的決定,但絲毫沒有爲適應新變化積極調整自己去適應新的環境。換句話說,她把所有的不如意都推給了外界,這種消極的心態難道不是讓別人爲自己的人生負責嗎?

“昨日的選擇決定了今日的我,但我有權另做選擇!用積極主動的思維,就能幫助我們實現轉變,走出當前的窘境,真正爲自己的人生負責,做自己的主人。


前段時間56歲鄭州阿姨蘇敏自駕遊的消息在網上火了。蘇敏和丈夫的思想觀念差異很大,丈夫對自己大手大腳卻對妻子斤斤計較,蘇敏花的每一分錢都要算得清清楚楚。蘇敏除了自己工作,還要照顧丈夫和女兒,承擔所有的家務勞動,從未得到丈夫的關懷,兩個人就像兩條平行線永不相交。

蘇敏一直隱忍付出,不是沒想過離婚,只是放不下女兒,等女兒上完大學又有了外孫,於是又幫女兒照顧孩子。外孫終於上了小學,蘇敏回到丈夫身邊生活,但丈夫仍然一副理所應當享受蘇敏免費家務勞動的心理,多年積累的壓抑最終讓蘇敏選擇一個人自駕,逃離家庭。

外面的風景和旅途中遇到的朋友讓蘇敏內心慢慢治癒,她已經一個人走過了10000多公里,2020年她的行程是一路往南,2021年她將一路向北,女婿請她回老家過年,她一口回絕道,“不想給大家幹活了”。

蘇敏的自駕看似一場逃離,實則是一次積極的自救。

多少被傳統和世俗禁錮的老人們好像一下子被喚醒,啊!原來生活還可以這樣,原來五六十歲仍然可以選擇爲自己活。但有多少人會真正踏出這一步呢?恐怕大多數人都很難做出像蘇敏一樣積極的迴應,他們害怕做打破常規的事被別人指指點點,評頭論足,其實,在潛意識裏他們一直把自己的幸福交給別人掌控,爲了取悅他人積極地承擔本不屬於自己的責任和委屈,殊不知這個積極用錯了地方,放在第一位的應當是積極地取悅自己,自己的幸福由自己掌握!


用積極心態,做自己的主人,不僅能幫我們從不如意的工作與生活泥潭中解脫出來,當我們遇到更加艱難的時刻,積極心態甚至能幫助我們跨越巨大的創傷。就像《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中提到維克多•弗蘭克爾在納粹死亡集中營的故事,他的父母、妻子和兄弟都被納粹迫害致死,他自己也受盡凌辱,歷盡酷刑。但他通過積極的意識重塑,得到一種全新的體會,雖然納粹能控制他的生存環境,摧殘他的肉體,但他的自我意識卻是獨立的,能夠超脫肉體的束縛,以旁觀者的身份審視自己的遭遇。他可以決定外界刺激對自己的影響程度,有選擇以何種方式迴應的自由。他不斷修煉心靈、頭腦和道德的自律能力,將內心的自由種子培育得日益成熟,直到超脫納粹的禁錮。這種力量感化了其他的囚犯,甚至獄卒,幫助獄友們在苦難中找到生命的意義,尋回自尊。

正如聖雄甘地曾說過,“除非拱手相讓,否則沒有人能剝奪我們的自尊。”

餘華《兄弟》裏的宋凡平,是一個典型的積極型人格,文革時期,他因家裏土地多被無端批鬥、抄家,但是他總能在兩個兒子面前保持快樂,逗他們開心,教他們生活的技能!被關進倉庫後受盡折磨,見到孩子仍然樂觀,被打致脫臼的胳膊,他告訴孩子是故意讓胳膊休息,還教孩子如何做,兩個孩子開心的當啷着胳膊,繼續從父親那裏感受着愛與平和,從未被殘酷的現實嚇到。

“傷害我們的並非悲慘遭遇本身,而是我們對於悲慘遭遇的迴應” 。除非我們自己繳械投降,否則永遠可以做自己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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