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溝通》共讀11《運用強制力避免傷害》

本章收穫:

有時候我們沒有機會與別人交流,比如,孩子突然跑到有車駛過的馬路上,這個時候我們爲了保護孩子的安全,只能直接 把孩子抱走,運用強制力來避免傷害。

但是我們運用強制力是出於防衛的目的,而不是爲了懲罰別人。

家長懲罰孩子,一方面讓孩子體會不到父母的愛,另一方面,會讓孩子學會以暴制暴的處理問題的方式。

懲罰孩子還容易造成四種後果:

1,激起孩子的報復,我打不過你,但我也不會讓你安生。

2,會讓孩子把錯誤行爲轉爲地下,讓家長髮現不了。

3,可能會讓孩子無能無力,會自暴自棄。

4,還可能讓孩子逃避。

懲罰會疏遠關係。

但是可以通過兩個問題來認識到懲罰的侷限性。

一,如果 我不喜歡他現在的行爲,那我希望他怎麼做?

二,我希望他基於怎樣的原因去做我想要他做的事情?


總結:

本章標題雖爲“運用強制力避免傷害”(因爲並不是任何情況都適用非暴力溝通),實際上是在區別非暴力溝通中的強制力與懲罰的不同,避免我們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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