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姦情?

看了一篇文章,連諫的,名字叫做《愛情到姦情的距離》。

讀完,我的第一感覺即這標題實在是好,恰如其分。

文章通篇沒提什麼小三、小四之類的詞兒,乍看之下彷彿在謳歌愛情,完了才發現意不在此。

女主人公喬麥於三年前和未婚夫歐陽協定去領結婚證。

當下樓看到歐陽既沒有鮮花,也沒有鑽戒,唯有兩手空氣時,她的心裏便有了失望。及至看到道旁吵架的小夫妻,她的內心瞬間失衡。這一系列微不足道的小事兒終導致她在民政局門前跑掉,任憑歐陽凌亂於風中。

然而,躲避並沒有給她帶來幸福和愛情。

在上海,她短暫擁有過所謂的愛情,但皆不如歐陽帶給她的那種感覺。

她開始後悔。

世界有時候很大,有時候也小。在上海的街頭,她遇見了歐陽。從此她們雙宿雙飛,她再也不捨得離開他。

他們買房子,一起做家務,一起喫遍上海各種小喫,日子過得逍遙自在。直到有一天她準備告訴母親她要和歐陽結婚時,才從母親嘴裏知道歐陽在當年她離開後不久就已結婚。但是,她不甘心。

於是這偉大的愛情隨之變了味兒。

下面的劇情想必不用多說。

各種虛僞,做作。

這便到了姦情階段。

原來,從愛情到姦情也就是一個錯失,一個念頭的時間,或者可以說就是一個轉身的距離。

如果喬麥知道歐陽結了婚便果斷轉身離開他,那麼這段愛情值得稱道,也還是美好的雖然有些傷心的愛情。但她卻選擇用那些上不得檯面的手段去傷害另外一個無辜的女人,試圖奪回原本屬於自己的愛情。豈不知,愛情這東西,也是需要把握的,它有既定的時間,地點,錯過了便是錯過了。它不可能和小孩子過家家一樣,賭個氣,那個人還會在原地等你。

人是會變的,人的念頭、思想也在隨時發生着變化。我們要做的是爲自己所做的每一個決定,每一種行爲負責。

既然歐陽並沒有和妻子提離婚一事,那麼,他對喬麥的感情便值得懷疑。他這輩子都不可能去娶一個臨陣退縮的女人。

喬麥對歐陽的傷害,我想不是喬麥本人能夠想象得到的。她自以爲她又找回了愛情,並誓要維護丟掉的愛情,其實,在她跑開那一霎那,他們之間便什麼都沒有了。歐陽,不可能再如之前那般純粹地愛她。

喬麥的做殺了她美好的愛情,而她的自私又閹割了她人性中的善良。她變得面目全非。

不過,這個世界上,倒是有千千萬萬位打着“愛情,靈魂伴侶”旗號的人做着足可以讓他們萬劫不復的事兒,還義無反顧,飛蛾撲火般地全力以赴。

其實,值得嗎?

如果真愛,那麼就大大方方,自由自在地去愛。已婚的,爲了對方恢復自由身,而非藏着掖着,見不得光。如果做不到,就不要說什麼真愛。真愛不會讓你無名無份做小三。

世上的男人女人千千萬,何必在一棵樹上吊死。

可惜了,歐陽的妻子!此後餘生,哪怕她再隱忍,丈夫外遇這件事亦必定會是她心上的一根刺,扎着她,一直流血。這便是姦情帶給她的永久的傷害。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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