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我的准确觉察,有时的确不那么愉悦。

因为要面对一些自己不愿面对的、无法改变的真相。

比如不愿意接受已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无法改变的事实。

又比如,不愿意承认没有人能及时对他们以往不应有的痛苦给以补偿。

其实,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白,改变生活的权利在我们自己手里,而与童年期伤害过我们的人是否承认他们的罪行无关。

事实上,即使他们承认所有罪行,伤害也已经造成并无法挽回了,甚至会对我们造成二次伤害,会因此产生痛苦的抑郁反应。


摘自《精神分析案例解析》南希·麦克威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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