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後,重又開始寫文

文:阿開

圖:網絡

上初中時老師讓寫日記,說是寫日記有諸多好處,比如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可以記錄生活等等,於是開始寫日記。說是日記,也並非每天都寫,但五、六年下來也是寫了厚厚的幾本。

時隔多年,日記裏具體都寫了些什麼已無從知曉,只知道某篇日記裏寫了心中對某件事情的憤怒,恰巧又被當事人翻看。衝冠一怒,不顧衆人驚愕的目光,哭喊着點燃了幾本日記本。

燒掉的不僅僅是日記本,隨之而去還有心中某些看不見的東西,從此寫文成了心中隱隱的痛。從那一刻起便不再寫日記,也不再寫文字,既然不能給它們一個安全的空間,又何苦招惹它。

倏忽之間半生已過,曾經的過往不管多麼的沉重,如今似乎已經成了別人的故事。偶爾想起多年前的那一幕,不再氣憤難抑,更多的是不忍,彷彿看見了當時那個既無奈又無助的30多年前的自己。

2017年春的婺源之行重新燃起了寫文的熱情,於是惴惴地拾起了早已生疏的筆,開始寫起了青澀的文字。不料竟已堅持了4年之久,寫文140餘篇,27萬餘字。如果可以,我會堅持着一直寫下去,並將其作爲生活中的一部分。

關於寫文的好處,曾經寫過幾篇文字,總體來講,寫文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些什麼、在想些什麼,保持一種清楚的認知能力;寫字會讓人安靜下來,能忍受孤獨和寂寞,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

當然最大的好處還是能夠抒發情志。心情愉悅時要去寫文,此時不只嘴角、眼角帶着笑意,就連內心也在盪漾着幸福的漣漪,幸福感會倍增;心情鬱悶之時也會去寫文,通過寫文能讓內心的煩悶通過文字抒發出去,不致鬱結於心。

寫文本身是具有魔力的,一經養成便再也難以割捨。平日所寫多爲生活隨筆,權當日記最好,相信多年之後拿來再讀,自是別有一番滋味。

曾經看過一句話,大致意思是:三觀不同切莫深交,深交則友盡。文字通常是寫作者內心的最真實顯現,讀其文則如見其人,故而每每在將文字分享朋友圈時多有躊躇。寫文,在得到的同時也會失去一些東西。

人,生也寂寞,死亦孤獨。而寫文無疑是給心靈找到了一個棲息之所,使之不再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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