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隨筆:餘華與十八歲遠行的少年。2021-04-14

我對於純文學的喜愛,大抵是因爲它是嚴肅思想性的一件充滿趣味的外衣,因爲趣味,你會體會到閱讀的樂趣,而不會被那嚴肅的思想性而勸退不讀。我覺得讀書,尤其是讀小說,是讓你這僅有的一生多活出幾輩子,前提當然是那些值得一讀的書,比如《復活》、《驛站長》、《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等。列舉的有的是長篇鉅作,有的是中篇,當然短篇中也不乏精品。今天,我想說的就是上週讀的一篇短短四千字的精品——《十八歲出門遠行》。

小說作者是餘華,就是那個寫出《活着》的人。我記得大學上馬哲課時,老師給看的一部影視作品,葛優跟鞏俐演得,就是改編自餘華的同名小說《活着》。不過,我不大喜歡這樣的故事,總覺得沉痛壓抑。但餘華早年的這篇短篇,我倒是讀着有種享受。就像之前說的那樣,若讀的不痛快不快樂,那就可以停下來換本有趣的書讀。嘮叨了一會兒,且來看看這個十八歲出門遠行的少年的故事。

十八歲的“我”開始了旅程,是欣喜是輕鬆是自由。整體上,這篇小說的語言我覺得是靈動的,很契合一個剛出門遠行十八歲少年的身份特徵。“柏油馬路起伏不止,馬路像是貼在海浪上。我走在這條山區公路上,我像一條船。”爲什麼短篇小說難以寫好呢,開頭尤爲重要。其實不僅僅是寫小說,寫任何體裁的文章都要注重開頭,我覺得這篇開頭就很抓人。兩個比喻,不僅讓我們印象深刻,而且讓我立馬代入進去,想象自己是條晃盪在海上的船。其實,開頭也不難。就像我們做菜時,面對着魚頭,菜刀一砍,魚頭就剁開了,真正難以處理的是魚身。於是,餘華就從出門遠行所見寫起,到了“我”覺得累了,要找旅店了,漸漸將故事引向深處。

雖然在小說的情節安排上,找尋“旅店”是一件很符合生活邏輯的實踐,但我以爲這個“旅店”同時還具有某種象徵意義。整個故事下來,我們可能最有印象的是,“我”怎麼利用自己的小聰明搭上司機的順風車,“我”又是怎麼樣成爲司機“朋友”,遇到山民搶車上蘋果時,“我”又是如何的奮力抵抗被揍得鼻子都塌了,但司機卻像看戲人一樣,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然而,我以爲這個故事的內核還是在於“尋找旅店”上。

“我”爲什麼要想法子去搭司機的順風車,因爲要找旅店。“我爲什麼”要反抗山民來搶東西,除去覺得應該幫助司機的道義,還有就是把山民妨礙了自己找旅店這個事。但餘華就是很巧妙地將這個內核給隱藏了起來。樂趣源自於發現。如果只看到我說的那些博人眼球的,倒是不妨礙感受閱讀中的快樂,這是屬於情節上帶來的快樂;而一種從閱讀中感受到的高級趣味,是源自你是否找到了那個被作者隱藏的內核。每個內核都像是一個巧克力盒子,用阿甘的話來說就是你永遠不知道自己會拿到哪一塊。我想不管拿到那一塊都不重要,首先得找到這個被藏起來的巧克力盒。

我找到的是“尋找旅店”這個巧克力盒,從裏取出的巧克力讓我嚐到了什麼呢?十八歲出門遠行的少年是未經社會不諳世事的,但從原生家庭出來,第一件事便是找一個能夠容身的地方,這個容身的地方不僅僅是肉體上的,同時也必是精神上的。但在這個充滿了荒誕的故事中,你會覺得這個十八歲出門遠行的少年帶出來的善,被山民的搶劫、司機的冷眼旁觀給擊碎了。另外,餘華在敘事上也裁剪出了心思。爲什麼在最後的結尾,寫父親給我一個紅色書包?我覺得,這寥寥幾筆寫出一種少年成長過程領路人的缺失。紅色書包如果是讓少年自己出門遠行的準備,終究是一種外物。然而真實的世界上總有預料不到準備不到的地方,當外物沒了的時候,十八歲的少年又應該如何處理呢?我想這是我們值得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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