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离职办的真辛苦

                         文/浪迹天涯

3月29日已经给领导打过招呼,当时由于工作繁忙,领导怕招不来人,就不想让我轻易离去,对此事一拖再拖。


为了能够尽快离去,我不惜一切代价,甚至跑到当地劳动局去咨询,有关不让员工离职法律规定,但是出乎意料的就是,处理问题非常繁琐,还要提供相关证据。


他们也没有说过不签字,只是希望能够在走的那一天去办理,面对这句话很模糊,在我心中产生了疑问,毕竟在职场上混迹多年,吃了不少亏以及走了很多弯路,特别要注意不要掉到陷阱里。


以前都是提前15天打招呼,他们立即就签字,我们就可以安心到时间离去,现在挺让人纠结的,每个厂里情况不一样,如果不是这次新同事来得及时,估计很难脱身,最少不耗你几个月,让人于心何忍。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更多的时候,还是维护企业,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无法跟人家抗衡,即使撕破脸皮打官司,最终还是两败俱伤,伤心的还是自己。

即使按照正常办理离职,工资上也有损失,毕竟人走茶凉,面对着这些,已经不能再计算了,此时只想着能够尽快离开,其它的都无所谓了。


人要是不想在一个单位干,连一分钟都不想待下去,今天就像混丢了一样,原本很熟悉的工作,忽然傻了一样,啥也不会干了,浑浑噩噩转悠了一天。


打工这么多年,遇人无数看似见多识广,其实愚昧无知,在一个小圈子里转悠,根本没有任何进步,思想已经变得僵硬,就像一个机器人一样,在没有得到指令的时候,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新同事到来如同看到了一个大救星,生怕他一不高兴跑了,特意跑出去买水和雪糕,像伺候大爷一样,小心翼翼地照顾,好不容易把公司所有领导字签完,这才彻底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已经跟单位没有任何瓜葛,从此就是自由身了。


越是单位制度苛刻,招来的员工几乎都是留不住的,当离去的人会给外面,想进来的人介绍,自然就没有人愿意去了,当然也有人一直做下去,人各有志不能勉强。


在临走的时候留下一个好印象,是为了在若干年后,铺下了一条后路,也许会有一天走回头路,那是因为在外边混不下去了,所以要回到原单位,想起了曾经在这里的好,就顾不得脸面回来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只知道埋头苦干,不懂得提升自己的硬实力,当然也就会容易走回头路,不然你就要逼着自己,努力进取,直到无人替代,今后无论走到那里,都是老大。


走了,就不要想太多了,给自己思想上放上压力,心会更加累,我相信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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