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驅動系列|首都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

北京作爲首都,是我們偉大祖國的象徵和形象,是全國各族人民嚮往的地方,是向全世界展示中國的首要窗口,一直備受國內外高度關注。建設和管理好首都,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北京各方面工作具有代表性、指向性,一定要有擔當精神,勇於開拓,把北京的事情辦好,努力爲全國起到表率作用。

首都規劃務必堅持以人爲本,堅持可持續發展,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貫通曆史現狀未來,統籌人口資源環境,讓歷史文化與自然生態永續利用、與現代化建設交相輝映。

——2014年2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工作時的講話

城市規劃在城市發展中起着重要引領作用。北京城市規劃要深入思考“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首都,怎樣建設首都”這個問題,把握好戰略定位、空間格局、要素配置,堅持城鄉統籌,落實“多規合一”,形成一本規劃、一張藍圖,着力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做到服務保障能力同城市戰略定位相適應,人口資源環境同城市戰略定位相協調,城市佈局同城市戰略定位相一致,不斷朝着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目標前進。總體規劃經法定程序批准後就具有法定效力,要堅決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2017年2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工作時的講話

序 言

2014年2月和2017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並發表重要講話,爲新時期首都發展指明瞭方向。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緊緊扣住邁向“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代使命,圍繞“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首都,怎樣建設首都”這一重大問題,謀劃首都未來可持續發展的新藍圖,北京市編制了新一版城市總體規劃。

本次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貫通曆史現狀未來,統籌人口資源環境,讓歷史文化和自然生態永續利用,同現代化建設交相輝映。堅持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這個“牛鼻子”,緊密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着眼於更廣闊的空間來謀劃首都的未來。堅持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爲剛性約束條件,確定人口總量上限、生態控制線、城市開發邊界,實現由擴張性規劃轉向優化空間結構的規劃。堅持問題導向,積極迴應人民羣衆關切,努力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水平。堅持城鄉統籌、均衡發展、多規合一,實現一張藍圖繪到底。堅持開門編制規劃,匯聚各方智慧,努力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目 錄

總 則

第一章 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明確發展目標、規模和空間佈局

第二章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功能

第三章 科學配置資源要素,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

第四章 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強化首都風範、古都風韻、時代風貌的城市特色

第五章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讓城市更宜居

第六章 加強城鄉統籌,實現城鄉發展一體化

第七章 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建設以首都爲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羣

第八章 轉變規劃方式,保障規劃實施

附 表 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評價指標體系

附 圖

總 則

第1條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特別是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大力實施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爲重點的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體系,有效治理“大城市病”,不斷提升城市發展質量、人居環境質量、人民生活品質、城市競爭力,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北京篇章。

  第2條 主要規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

5.《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

6.《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

7.《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

8.《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

9.《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

10.《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

11.《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

12.《北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

1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的意見》

第3條 規劃範圍

本次規劃確定的規劃區範圍爲北京市行政轄區,總面積爲16410平方公里。

第4條 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期限爲2016年至2035年,明確到2035年的城市發展基本框架。近期到2020年,遠景展望到2050年。

第一章 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明確發展目標、規模和空間佈局

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首都?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就是要建設好偉大社會主義祖國的首都、邁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國首都、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本次城市總體規劃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爲根本遵循,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着眼於新的歷史時期首都發展的新要求、新期待,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北京城市發展的成功經驗,明確發展目標和城市規模,科學規劃城市空間佈局,提出了各項規劃要求。要實現這些戰略目標要求,必須解放思想、開闊思路、求真務實、攻堅克難,做好各項工作,通過長期不懈的努力,建設首善之區並不斷取得新的成績,努力開創首都發展更加美好的明天!

第一節 戰略定位

第5條 北京城市戰略定位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

北京的一切工作必須堅持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的城市戰略定位,履行爲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工作服務,爲國家國際交往服務,爲科技和教育發展服務,爲改善人民羣衆生活服務的基本職責。落實城市戰略定位,必須有所爲有所不爲,着力提升首都功能,有效疏解非首都功能,做到服務保障能力同城市戰略定位相適應,人口資源環境同城市戰略定位相協調,城市佈局同城市戰略定位相一致。

第6條 政治中心

政治中心建設要爲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提供優質服務,全力維護首都政治安全,保障國家政務活動安全、高效、有序運行。嚴格規劃高度管控,治理安全隱患,以更大範圍的空間佈局支撐國家政務活動。

 第7條 文化中心

文化中心建設要充分利用北京文脈底蘊深厚和文化資源集聚的優勢,發揮首都凝聚薈萃、輻射帶動、創新引領、傳播交流和服務保障功能,把北京建設成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歷史文脈與時尚創意相得益彰,具有高度包容性和親和力,充滿人文關懷、人文風采和文化魅力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之都。

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更加精心保護好北京歷史文化遺產這張中華文明的金名片,構建涵蓋老城、中心城區、市域和京津冀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建設一批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培育世界一流文化團體,培養世界一流人才,提升文化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和服務體系,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營造和諧優美的城市環境和向上向善、誠信互助的社會風尚。激發全社會文化創新創造活力,建設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創意產業體系,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知名文化品牌。

第8條 國際交往中心

國際交往中心建設要着眼承擔重大外交外事活動的重要舞臺,服務國家開放大局,持續優化爲國際交往服務的軟硬件環境,不斷拓展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積極培育國際合作競爭新優勢,發揮向世界展示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成就的首要窗口作用,努力打造國際交往活躍、國際化服務完善、國際影響力凸顯的重大國際活動聚集之都。

優化9類國際交往功能的空間佈局,規劃建設好重大外交外事活動區、國際會議會展區、國際體育文化交流區、國際交通樞紐、外國駐華使館區、國際商務金融功能區、國際科技文化交流區、國際旅遊區、國際組織集聚區等。

第9條 科技創新中心

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要充分發揮豐富的科技資源優勢,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在基礎研究和戰略高技術領域搶佔全球科技制高點,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努力打造世界高端企業總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

堅持提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創新引領輻射能力,規劃建設好中關村科學城、懷柔科學城、未來科學城、創新型產業集羣和“中國製造2025”創新引領示範區,形成以三城一區爲重點,輻射帶動多園優化發展的科技創新中心空間格局,構築北京發展新高地,推進更具活力的世界級創新型城市建設,使北京成爲全球科技創新引領者、高端經濟增長極、創新人才首選地。

第二節 發展目標

第10條 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

與邁向“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歷史進程相適應,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是北京堅持新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落實“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履行“四個服務”基本職責的有力支撐,是全市人民的共同願望。立足北京實際,突出中國特色,按照國際一流標準,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北京建設成爲在政治、科技、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具有廣泛和重要國際影響力的城市,建設成爲人民幸福安康的美好家園。充分發揮首都輻射帶動作用,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打造以首都爲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羣。

第11條 2020年發展目標

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取得重大進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顯成效,“大城市病”等突出問題得到緩解,首都功能明顯增強,初步形成京津冀協同發展、互利共贏的新局面。

——中央政務、國際交往環境及配套服務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全國文化中心地位進一步增強,市民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顯著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普遍提高,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穩步提升。

——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綠色低碳水平進一步提升。

第12條 2035年發展目標

初步建成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大城市病”治理取得顯著成效,首都功能更加優化,城市綜合競爭力進入世界前列,京津冀世界級城市羣的構架基本形成。

——成爲擁有優質政務保障能力和國際交往環境的大國首都。

——成爲全球創新網絡的中堅力量和引領世界創新的新引擎。

——成爲彰顯文化自信與多元包容魅力的世界文化名城。

——成爲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和諧宜居城市。

——成爲天藍、水清、森林環繞的生態城市。

  第13條 2050年發展目標

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成爲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首都、更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大國首都、超大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典範,建成以首都爲核心、生態環境良好、經濟文化發達、社會和諧穩定的世界級城市羣。

——成爲具有廣泛和重要國際影響力的全球中心城市。

——成爲世界主要科學中心和科技創新高地。

——成爲弘揚中華文明和引領時代潮流的世界文脈標誌。

——成爲富裕文明、安定和諧、充滿活力的美麗家園。

——全面實現超大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三節 城市規模

堅持集約發展,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質量,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爲硬約束,確定人口規模、用地規模和平原地區開發強度,切實減重、減負,實施人口規模、建設規模雙控,倒逼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城市功能優化調整,實現各項城市發展目標之間協調統一。

 第14條 嚴格控制人口規模,優化人口分佈

按照以水定人的要求,根據可供水資源量和人均水資源量,確定北京市常住人口規模到2020年控制在2300萬人以內,2020年以後長期穩定在這一水平。

1.調整人口空間佈局

通過疏解非首都功能,實現人隨功能走、人隨產業走。降低城六區人口規模,城六區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礎上每年降低2—3個百分點,爭取到2020年下降約15個百分點,控制在1085萬人左右,到2035年控制在1085萬人以內。城六區以外平原地區的人口規模有減有增、增減掛鉤。山區保持人口規模基本穩定。

2.優化人口結構

形成與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功能疏解提升相適應的人口結構。制定科學合理的公共服務政策,發揮公共服務導向對人口結構的調節作用。加快農村人口城鎮化進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提升人口整體素質。採取綜合措施,保持人口合理有序流動,提高城市發展活力。

3.改善人口服務管理

構建面向城市實際服務人口的服務管理全覆蓋體系,建立以居住證爲載體的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提高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在常住人口2300萬人控制規模的基礎上,考慮城市實際服務人口的合理需求和安全保障。

4.完善人口調控政策機制

健全分區域差異化的人口調控機制,實現城六區人口規模減量與其他區人口規模增量控制相銜接。加強全市落戶政策統籌,建立更加規範的戶籍管理體系,穩步實施常住人口積分落戶制度。強化規劃、土地、財政、稅收、價格等政策調控作用,加強以房管人、以業控人。強化主體責任,落實人口調控工作責任制。

5.轉變發展方式,大幅提高勞動生產率

到2020年全社會勞動生產率由現狀19.6萬元/人提高到約23萬元/人。

Ref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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