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樂小札(二):微妙關係

我的碎碎念伯樂小札又來了,今天來說一說編輯和作者之間微妙的關係。

我在去年八月份開始在專題任編輯,再到後來做了伯樂,其實工作內容上很相似,就是找文章、改文章和推薦文章。

我改文章很細,可能很多被我改過文章的作者都會心生恐懼,比如說一大早醒來,微信裏可能就會收到我七八十條的信息轟炸。作者改完之後,我還要複覈,拿着這七八十個截圖一個個比對,錯別字、標點符號、邏輯問題、行文通順性都要改過來,現在想想都覺得自己那時候過於吹毛求疵了。

伯樂收文的質量要相對高一些,因爲選文的時候會刻意去挑。一般來說錯別字很多的文章,我是不太願意繼續往下讀的。以前看葉聖陶老先生的《文心》,提到語文基礎知識的重要性,我想這些最基本的習慣和素養應該是每一個認真寫作的人首先要掌握的技能,然後纔是創作。

編輯和作者之間,當然首先是談作品。可以討論,可以保留意見,應該是屬於一個比較平等的狀態。簡書平臺的編輯尤其如此,它不像外面實體出版社的編輯,對於作品沒有生殺大權,但凡覺得自己寫得不錯的作者,都會有這樣的想法:這個專題不推,自然會有其他專題推。所以對於編輯,特別是小專題的編輯來說,遇到配合修改的作者也是一種緣分。

簡書上的編輯有兩個特點:一是沒有那麼專業,二是不拿工資,純粹就是爲他人作嫁衣。

這樣就天然存在矛盾。編輯本身也是作者,可能對某一領域的作品辨識度較高,但並不是每個編輯都具有將對文字的感覺上升到理論水平的能力。這麼一來,作者就會質疑,你爲什麼要求我這麼改呢?比如說爲什麼要把媽媽改成母親呢,這兩個不是一樣嗎?又比如,作者會認爲某一種表達方式是他的個人風格,憑什麼要改呢?

我身邊就有編輯曾遇到過不太講道理的作者,堅決不對文章進行修改,甚至在微信羣裏大肆辱罵。同爲編輯的我,心有慼慼然,只覺得自己在做的事情是無用功,喫力不討好。也想着以後隨便看看好了,只把握一個大方向,邏輯上、結構上沒有問題,錯別字什麼的就算了。可是我又愛惜自己的形象,文章帶着“非村”的標記出去,總不能顯得太寒磣了。當然了,如果大家看到有啥錯別字我沒改出來,那肯定是我不小心沒看見。(這個理由充分嗎?充分的。)

好在,絕大多數作者都是很有禮貌的,“謝謝”兩個字能從頭說到尾,聽得我差點都要找不着北了。

也有一些作者會專門寫文感謝編輯或伯樂,我也覺得大可不必。當然,不是說這種感謝不好,相反,很好,是對我們工作的肯定,只是覺得大家更應該把精力放在好好提高寫文水平上去,要感謝我們,私下表示即可,或者給我們的文章點幾個超讚也比這個要實用得多。(哈哈,我咋這麼實用主義?當然這是開玩笑。)

其實短短几個月,經歷了太多事情,淡漠的、離開的、又回來的,我知道,趨利是人的本性,無可厚非。心裏難過的時候,跑個五公里就可以了。所以我這段時間跑了很多次五公里。也許正如某位老師說的,伯樂和編輯都是爲他人作嫁衣,深刻認識到這一點,就不會有太大的情緒波動。

所以,咱們還是:只談作品,不談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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