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一段很多很多年前寫在日記裏的自我介紹:
我氣質良好,面容稱不得傾城,卻也不難看。長髮,喜歡手璉。閱讀書籍,隔段時間便會從書店淘回幾本鍾愛的小書。穿高跟鞋,寫文章,喝咖啡。面臨畢業,努力工作,看懂社會,珍惜朋友,並不要求愛情。週末旅遊,去周圍的城市走走,看風景,沉澱心情。關愛家人,每個星期向家人問好,參加一些小小的聚餐,甚少喝酒。不再拒絕那些想要認識我的人,順心而談,一切自然。寫日記,坐公交找最後一排的位置,刷公交卡,不再是硬幣。愛收集東西,貼畫,書籍,玩具甚至石頭。愛笑,酒窩很深,帶小巧漂亮的耳環,手指並不修長,可以寫清麗的文字。喜歡朵唯手機,簡愛一款,想要擁有一部數碼相機,渴望去錫林郭勒。帶厚厚的眼鏡,出門換上隱形。親愛的你們,請遇見這樣的我!
不知今日的我,又有幾分像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