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驚可嘆的粉絲們

幾年前,坊間有一個強大的組織羣體,所到之處皆是風捲雲殘之勢。她們有充足的資金、寬裕的時間,羣體廣大、齊心協力,上可攪動世界金價與資本大鱷角力,下可充分利用每一塊5平米以上的公共空地,她們就是中國大媽。近年我又發現了一個比中國大媽更有組織、更有紀律、更有規劃的隊伍,那就是粉絲。

作爲一個職場人,我常常驚歎爲粉絲的活動策劃能力、活動組織能力,比如用偶像的名義自發組織公益活動,捐款、物資落實到位、過程透明可追溯;在世界各地最顯眼的摩登大樓上租下廣告屏幕向世人展示他們的偶像;更有甚者花重金爲偶像買下星星、發送以偶像命名的衛星。真是隻有我這個土鱉想不到,沒有彪悍的粉絲做不到的。這創意、組織、策劃、執行、宣傳能力,不比一個成熟、專業的團隊做出來的差。我再想若是粉絲能把這份能力,同時遷移、發散到她們自己的生活、學習、工作中,她們一定非常優秀。

另外我發現粉絲們在面對自己偶像時,散發着人性的光輝,能用顯微鏡放大偶像身上的任何一個閃光點,總能從不多的言語、行爲、文字中,看出偶像禮貌、真誠、敬業、堅持、溫柔等優質品質,當偶像出錯時,她們又能寬容以待。這種以最大的善意去對待一個無親無故之人,也只有在烏托邦的世界中才會存在。

但如今,粉絲這個詞更多的是一個貶義詞,也許問題就在於她們“雙標”。對於與自己不同陣地的粉絲、以及其他人的偶像,她們可能用最大的惡意去揣度,然後同樣動用她們強大的組織能力、策劃執行能力在網絡上挑起腥風血雨,造謠、謾罵、詆譭無止境。

甚是懷念那時候我們的“追星”,簡簡單單地買張偶像的海報、磁帶,把畫報貼在臥室就開心不已,學習累了聽聽偶像的歌,充完電繼續學習。當個粉絲追偶像,並不是一件壞事,但月入3千爲月入3千萬的偶像瘋狂消費時,用原本該學習、工作的時間爲偶像不知疲倦地打投、應援、做數據時,用惡毒的言語通過鍵盤、網絡發送給陌生人時,這種追星行爲便極其不理智、可悲、令人厭惡。只有理智追星,才能在偶像、粉絲、旁觀者之間形成良性的互動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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