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琳達向蓋茨要話語權,賴弘國爲娶阿嬌快破產,離婚的本質是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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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諸神的恩寵

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然而,比貧賤夫妻更難過的,是一方顯貴,一方普通。這種婚姻,更難白頭偕老。

美國時間5月3日,比爾·蓋茨夫婦同時發表離婚聲明。離婚的理由是:無法讓彼此繼續提升。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這理由太牽強,不過是給雙方留面子罷了。這件事裏,有個細節值得關注:是梅琳達主動要離婚的,她還表示,離婚後不需要任何配偶支持。

蓋茨是成功的商人,卻不是合格的丈夫。27年的婚姻走到盡頭,梅琳達在背後的付出可想而知。這一次,她能下定決心離婚,是因爲不想配合蓋茨繼續裝下去了。

其實,兩人的婚姻早就出了問題。早在2019年,梅林達接受某報紙採訪時就說,她和蓋茨的婚姻“難以置信地艱難”。蓋茨經常一天工作16小時,根本沒時間陪她和孩子。她無數次問過自己:“我還能堅持下去嗎?”


蓋茨和梅琳達相識於1978年,兩人經過八年戀愛長跑,於1994年結婚。結婚前,蓋茨已是億萬富翁了,而梅琳達只是公司員工。快結婚時,蓋茨甚至當着梅琳達的面,在黑板上列出結婚的各種利弊。在他心裏,婚姻是一筆投資,他必須要算一算投資回報率。

婚後,梅琳達迴歸家庭,生下二女一男,她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了養育孩子上。而蓋茨呢,不僅長期和老情人溫布萊德保持着親密關係,還多次出軌年輕的女性。這一切,梅琳達看在眼裏,只能默默忍受。

2000年,兩人共同創辦基金會。兩年後,他們爆發了一場激烈的衝突。起因是,基金會要寫年信,蓋茨認爲,前幾年的峯會年信,都是他寫的,反響很好,他理所當然地認爲,這一次也應由他來寫。而梅琳達認爲,這麼多年都是自己在負責基金會的工作,由自己寫更合適。最後,經過激烈的爭論,兩人達成一致,以後的年信由兩人共同署名。

這看似是一件小事,卻爲夫妻離婚埋下了伏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婚姻屬於上層建築。自從梅琳達迴歸家庭後,她就失去了收入。而她每一次出現在公衆面前,頭上都不得不頂着“蓋茨妻子”的光環。而那個真實的梅琳達,已經漸漸消失不見。


幾年前,梅琳達寫過一本書,名叫《女性的時刻》。書中,她談到了自己的婚姻。大女兒出生後,她忙着在家帶孩子,漸漸和社會脫節。一家人外出赴宴時,經常有人會向他們提問。每到這時,蓋茨總會迅速回答,答案几近完美。即便有時她也回答了,但蓋茨的聲音總會蓋過她。這時,梅琳達纔開始意識到,只要有蓋茨在,自己就毫無存在感。

書中,梅琳達的一段話讓人印象深刻。她說:“一些由男性主導的國家之所以深陷困境,不光是因爲他們沒有利用本國女性的才華,更是因爲當權的男性慣於排斥女性。”

現在回頭看這段話,何嘗不是在影射梅琳達自己的婚姻呢。隱忍27年後,她終於下定決心,揮一揮手,向蓋茨告別。本質上,這段婚姻還是敗給了金錢,因爲財力不敵蓋茨,梅琳達才越來越沒有存在感。離婚可以讓她放飛自我,做回自己。可以預見,隨着這起離婚事件的曝光,不久的將來,世界上又會多出一個單身的億萬富婆。


同樣是和名人離婚,賴弘國就沒梅琳達那麼幸運了。

最近,阿嬌的前夫賴弘國曬出自拍照。照片中,他比往日消瘦了許多。賴弘國身高176cm,體重原本73公斤,現在僅剩64公斤,暴瘦18斤。有網友問他,怎麼瘦成這樣了,他回覆說是老問題。

賴弘國說的“老問題”,是指抑鬱症。當記者追問他,暴瘦是否和阿嬌離婚有關時,他說:和阿嬌結婚又離婚,感覺自己的人生都要被毀了。


賴弘國和阿嬌於2017年公開戀情,2018年結婚, 2020年離婚,是典型的閃婚閃離。據悉,離婚是阿嬌主動提出的。賴弘國說,阿嬌根本就不愛自己,婚後不久,阿嬌就後悔了,但爲了已簽約的真人秀,纔不得不維持婚姻。

在一檔訪談節目裏,新婚的賴弘國和阿嬌接受了訪問。賴弘國說,在馬爾代夫辦婚禮時,自己只請了不到十個人,阿嬌卻請了八十個親朋好友,把他嚇了一跳。他還半真半假地說,自己差點因此而破產。婚後,賴弘國表對阿嬌說:“我的卡你隨便刷!”之後,阿嬌拿着卡去逛商場。隨後,賴弘國手機上收到無數條刷卡短信,一天後,賴弘國跟阿嬌說,還是把卡還給他吧。


因爲錢,賴弘國而對阿嬌耿耿於懷。而阿嬌呢,早就在一檔節目中就透露過,賴弘國不願意讓她買奢侈品,哪怕自己要給他買,他也不同意。阿嬌坦言,在她人生需要作出抉擇的關鍵時刻,她從來不去找賴弘國商量。阿嬌還當衆說,賴弘國口水太臭,導致枕頭也很臭。她不許賴弘國碰自己的公仔,爲此,他還特別買了一隻公仔給他。

可以看出,賴弘國和阿嬌離婚,除了感情破裂,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賴弘國是醫生,收入不菲,但遠不及阿嬌的吸金能力強。兩人對待金錢的態度也迥然不同,這樣的婚姻,註定難以長久。


從經濟學角度看,婚姻是一種經濟現象,始終遵循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律。金錢在婚姻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無論是梅琳達還是賴弘國,他們離婚,本質上都是輸給了金錢。梅琳達做了多年全職太太,賴弘國收入有限,在他們各自的婚姻裏,他們都屬於財力較弱的一方。而在一個家庭裏,經濟收入會直接決定話語權。因爲收入不止只反映收入本身,還體現在社會圈層差異、世界觀差異、消費觀差異等方面。夫妻雙方收入懸殊,兩人在家庭裏的地位肯定不對等。一方如果長期處於劣勢地位,心態必然會失衡,家庭矛盾也會越來越多,這種婚姻遲早要結束。


關於金錢和婚姻的關係,英國作家簡·奧斯丁在小說《傲慢與偏見》中,曾向世人表達過自己的看法。她認爲,婚姻和金錢是相輔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只重視金錢,婚姻不會幸福;但不考慮金錢的婚姻,也是盲目不可取的。好婚姻,夫妻雙方必須要在財力方面旗鼓相當,唯有如此,才能化解家庭矛盾,白頭偕老。

好婚姻滋養人,壞婚姻毀滅人。婚姻是殿堂,也是圍城。想婚姻幸福,除了有意增進夫妻感情外,還要努力提升自己的賺錢能力。畢竟,婚姻就是修羅場,誰越富,誰越有主動權,誰越窮,誰只能被動接受。 

(完)

作者介紹:諸神的恩寵,寫作者,多平臺簽約作者。本文爲原創文章,抄襲或洗稿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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