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划拉手机,听到一段话:
情人在一起多久才算真爱
第一,能走过三个月的不容易
第二,能坚持六个月的值得珍惜
弟三,能相守一年的胜过奇迹
第四,能熬过两年的是红颜
第五超过三年的才叫知己
第六,五年以后还在的,就请把他(她)放进生命里。
第七,十年以后还在的,那是亲人,那是生命的一部分。
看这说法很新奇,记下来。
想起看过的波伏娃和奥尔格伦,他们只见过一面,情爱十七年,和以上哪一条也对不上号,第一条,能走过三个月的不容易,上来就是谬论,对感情认真的人,我认为爱了就是爱了,就算不是一眼万年,也不至于三个月云淡风轻。细究每一条在我的认识里都是谬论。
请进生命里的另一半超过十年,原来都是亲人,就不能有爱吗?这让多少婚姻中的人失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