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西方說的人權是謊言?答:在西式社會中,人人都是“裸生”人

這是單華偉的第三百零五篇原創文章

1 生與死的管轄

近代的西方政治,本質是一種“生命政治”,因爲它所管轄的,多是人的生的部分,也就是生命單位本身。

在這種政治下,幾乎所有規定和法律,都是針對人的生,而不是死的,並且其基礎都是把人當做一個均質化的東西。

比如按照統一的標準衡量公民是不是具有某種資質,按照統一標準考覈、進行社會福利政策推行。

用一句話總結,就是“對生的管轄,對死的放任”。

曾經的政治,恰恰是反過來的,它更多的是在管轄人是死,管轄“生殺予奪”的權力。

這種政治中,很多法律和懲罰措施,都是和各種關於身體的酷刑聯繫起來的,各種各樣的死罪不計其數,用一句話總結,就是“對死的管轄,對生的放任”。

今天的西方政治的生命特點,也更多的體現在對人的身體-健康的管理,更加關心人的生命福祉,提高人的生活質量。

這在某種程度上是好事,但是,在這種量化考察和管理中,人的個體性也被湮沒了,人的豐滿性和尊嚴性也喪失了。

這種量化的典型極端體現,就是監獄,犯人只有編號,沒有姓名,生活作息的方方面面都被統一管理,這其實就是整個社會的人口管理的一個縮影。

今日的西式社會,不就是這樣一個全景監獄嗎?上班上學打卡,各種時間節點都被嚴格限制起來。

也就是說,現代的西式社會所謂“生命政治”所關心的,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生命,而是一個赤裸裸的,如同動物機器一般的,只具有肉體的的人。

2 裸生人

這種狀態,往往被稱爲“裸生”。

在古羅馬人中,有一種被稱爲homo sacer的人,便是這樣一種存在狀態:他們不被共同體認可,不具有任何政治權利,連奴隸也不如,任何人都可以殺死他們而不需要任何懲罰(殺了奴隸至少都還得賠錢)。

然而,雖然他們可以被殺死,但又不可以作爲犧牲獻祭給神。

總之,就是一種完全被抹殺的存在,他們在人的文明體系中被社會所拋棄,在神的宗教範圍中也得不到承認。

而這種被人和神的雙重遺棄,就造成他們回到了生命的最原始狀態,也就是“裸生”,在城邦人的眼裏,這些人和野獸沒有區別。

爲什麼我們要對“裸生人”話題這麼關注呢?因爲在這種對人的理解和管理的邏輯下,很可能會將曾經的悲劇重演。

3 再次上演大屠殺

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希特勒針對猶太人的大屠殺,現在我們談到這個話題,都會說這是一個錯誤,一個悲劇,是希特勒沒有人性。

但實際上,對猶太人的大屠殺並不是一個偶然事件,而是現在人崇尚理性,以及實施“生命政治”的必然後果。

即使希特勒沒有人性,那那些具體執行屠殺猶太人的官員和士兵,全都是沒有人性的惡魔嗎?

顯然不是,其實他們都是因爲嵌入到了振國西方國家的理性機器當中,簡單的執行上級命令,最終造成了這樣的後果。

而在大屠殺中,更值得注意一點,便是德國人對德國的猶太人的“裸生”改造,先是被剝奪了正常的公民權,淪爲所謂“二等公民”,緊接着《紐倫堡法案》讓其僅剩的一點政治權利也被剝奪,由此,猶太人正式成爲了“裸生”的狀態,便得以被最終解決了。

而這整個過程,實際上都是在“保障整個社會的安全”的名義下進行的。

也就是說,大屠殺問題,其實是整個西式的現代社會的共有的問題,類似大屠殺的悲劇,很有可能再次上演,因爲整個社會本身,就是以保證社會安全和人民的福祉的藉口之下,實施剝奪人的生命的權力的現實。

再直白一點,那就是在某些所謂的“例外狀態下”,法律就可以被懸置,人權也可以被懸置,那些主權者就會成爲決定一切,決定誰成爲“裸生”人。

最令人恐懼的一點就是,當所謂例外成爲常態,法內和法外的界限徹底模糊,二者完全重疊之時,社會就會呈現出非常危險的面貌。

比如美國在911之後,通過了愛國者法,由此不斷加強對公民的監視以及控制,就是所謂例外向常態滲透,主權權力不斷擴大的危險信號。

簡而言之,所有人都可能成爲“裸生”人

由此,我們可以很明白地說,現代的西式社會對所謂人權的保護,其實是非常脆弱的。

(全文完)

--------------------

我是單華偉,一個看書和寫作的人,我在自己的公衆號「單華偉」上分類整理了所有的文章,如果覺得文章有啓發,記得點個贊吧,感謝你的閱讀。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