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情人一詞登上了大雅之堂。好像沒個情人生活就不完美似的,就連蹬板車的,大棚種菜的都要找個情人,把好好的家鬧的雞飛狗跳的。
這難道是時代的產物,不以爲恥,反以爲榮。我覺得是三觀出了問題,笑貧不笑娼,是什麼混蛋邏輯呀。
在百度知道上答題,不少問題都提到情人二字。大街上聊天的,也能聽到情人的字眼。他們所說的情人,到底是怎麼回事。過去的二奶,小蜜,還有現在的小三,是不是情人呢?
想起小時候農村裏的破鞋,是不是現在的情人呢?我親眼見過破鞋遊街,在大會上低頭認罪。破鞋用文化的字眼就是,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也不知道爲什麼要寫這個標題,自己不太明白就不要瞎說了,想起閻連科先生,不知道他會怎樣給情人下定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