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张东谷好酒》:无肉不欢

文:阿开

图:网络

《陶庵梦忆》卷八有一文——张东谷好酒,语句精炼、诙谐,虽字数仅200有余,但人物描写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文中说到,阖家上下均不善酒,但”庖厨之精,遂甲江左。”于是,“一簋进,兄弟争啖之立尽,饱即自去,终席未尝举杯。”

张东谷,酒徒也,对此事大为不解,对其父曰:“尔兄弟奇异!肉只是吃,不管好吃不好吃;酒只是不吃,不知会吃不会吃。”

读完亦忍俊不止,喜酒之人不解不饮之人,如此美酒怎好辜负!同理,爱肉之人亦不解吃素或不爱吃肉之人,如此美食怎能弃之!

幼时不吃肥肉,父母不解,以为只是不喜欢,吃亦无碍。一次父亲偷偷将片肥肉藏于菜叶之内递给我,不料入口即吐,从那以后父母便不再勉强。

虽自身吃肉的欲望不太强烈,但女儿却无肉不欢、不喜青菜。女儿认为兔子才吃萝卜、青菜,我是人类呀。对于女儿来讲,只要是肉、只要做熟了就好吃,即便是难吃也难吃不到哪里去。于是乎,倘若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随便取块肉来,用诸多调料腌上个十分钟即可下锅翻炒,几分钟后就能装盘上桌,两下皆欢。

幼时曾见过一人吃肉,其份量、其速度着实令人震惊。那时家住在十字路口,往来闲人较多、卖各色东西的也很多,类似一个小市场,热闹异常。

一日,几人打赌看谁能肉,如能吃下便由他人结账。哄笑中一人拍胸走上前来应战,好事者取来一个大海碗,去旁边肉铺买了一海碗猪肉,几乎都是白花花的肥肉。其人去家中问母亲要了些酱油倒至碗中,于众目睽睽之下开始风卷残云般地吞肉,顷刻海碗已经见底,围观之人大都骇然失色。

饮酒也好、吃肉也罢实乃个人喜好、天性使然,外人强加不得,亦勉强不得。就如一个人的性格一样,有内向与外向之分、善言与寡语之别,虽经后天改造,然骨子里本性依旧,稍不留神,本性即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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