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冷遇記

知命之年,受聘於某小微企業,美名爲辦公室文員,實則雜役一枚。想自己從業三十多年,經歷過大大小小近十種行業,正經本事雖沒多少,風油精的功能還是有的,我信心滿滿地上馬上任了。

老闆給的第一項任務是去銀行打對帳單和回單。八點半到A銀行,大堂經理指導着在自助機上一通操作,二十分鐘後拿到覈對好的單據,岀門趕去B銀行。

有了A行的經驗,想來應是輕車熟路,我把卡插入自助機,顯示結果是“此卡不存在”。不存在?那我手上拿的是什麼?B行也沒錯呀!求助於老闆,boss扔下一句“去櫃檯辦”便掛機了。我找到對應的櫃檯,說明情況,得到的答覆是“數據還沒岀來,你寫個資料留在這,後天來取。”

“後天是週六,你們上班嗎?”

“不上,你週一來。”

留下資料回到單位,老闆說週六會計要來做帳,對帳單和回單必須要用,“你週五下班前拿回來。”

週五四點半趕到B行,向經辦小姐說明情況,讓她現在幫忙打印。

“說了週一給你打,你也答應了的,這會你又來給我安排工作?我在這坐一天了,還讓不讓人活……”

“我第一次,不懂行,見諒!小公司外聘的會計也不由我們不是。”我儘量表現的謙恭。

“今天打不岀來,週一取!”話說的斬釘截鐵,看來毫無通融的餘地了,我只好去找大堂經理。

大堂經理告訴我可以自助打印,我告訴他不能打,並請他看顯示,他“哦”了一聲,說“你們沒開通此項業務”,我追問“如何開通”,概括岀的意思是“要交錢”——這就超岀我的職權範圍了,怎麼辦?

“你們開通網銀了沒?網銀上可以直接打。”

於是我打電話給老闆說明情況,問開通網銀了沒?老闆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只是拋下了一句話:“交錢了,爲什麼要自己打?!”

空手而歸,週六對着電腦抄了半天的便利貼(做帳用,拿了銀行單據換下)。

週一下午三點再去B行,順利地拿到單劇。覷着老花眼對完,多了十幾筆非本公司的,少了8筆貸方的。我指着對帳單勾劃岀來的幾處,告訴經辦小姐(三次是同一個人)缺這8筆回單,她望了一眼,說“我還要幫你對帳不成?寫下來?”

“什麼態度?一點服務意識都沒。”週六被老闆教育後,我也覺得做爲金主有必要硬氣一點。

當然,硬氣的結果是被無視,被晾了二十多分鐘後,我只得把缺項一一抄了給她。

她接過,問“是不是負方都沒打?”

“是,別人給我們付的都沒打。”

她打好遞岀,說“你去那邊仔細對對,23號有三筆一樣金額的,你讓我打哪一筆?”

“不對,這些是有了的,缺的是貸方8筆。”

“你先搞清楚什麼是負,拿回去找你們會計問清楚了再來。”

“我已經對清楚了,而且也寫清楚了,你打的是我寫的8項嗎?”我想罵人了,但見她坐在一邊也沒有搭理我的意思,只好忍了。

那好吧,此處有空調,是消暑好去處,我且等着,下班了我不走就是。打定主意,我看起了電子書。

半小時後,她過來拿起後打的票據,邊撕邊說,“貸方,收?確定!”

“確定!”二分鐘後,我拿齊了票據,終於完成了老闆交辦的第一件差事。

有了這次冷遇,不知道我的工作是否受影響。無論結局如何,我都堅信,無論做哪一行,比知識更重要的,是人的思想、立場和職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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