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故事(六)

      11、懷橘遺親

      陸績,三國時期吳國吳縣華亭(今上海市松江)人。六歲時,隨父親陸康到九江謁見袁術,袁術拿出橘子招待,陸績往懷裏藏了兩個橘子。臨行時,橘子滾落地上,袁術嘲笑道:“陸郎來我家作客,走的時候還要懷藏主人的橘子嗎?”陸績回答說:“母親喜歡喫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給母親嚐嚐。”袁術見他小小年紀就懂得孝順母親,十分驚奇。

    不過我對這個故事的真實性表示懷疑,陸績的陸,是當時江東四大豪門顧陸朱張的陸,陸康陸績父子都是陸家的領頭人物,家裏會缺少橘子?家裏不缺的東西會想着往家裏帶?小朋友咋知道母親愛喫,說明家裏經常喫啊……

    當然也可能陸績小朋友自己想喫,但是口才好,給自己找了一個好理由,因爲懷桔遺親的故事到此就結束了,陸績母親有沒有喫到橘子就沒人關心了,而且陸績作爲三國名人,之後也沒傳出啥孝順的小故事了。

    12、埋兒奉母

      這個故事我深深覺得不能算孝的故事,看的觸目驚心,覺得郭巨夫妻都是深度腦殘,而將這個故事列爲二十四孝的人該誅!

      郭巨,晉代隆慮(今河南林縣)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罈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

    首先你供養母親,就別太裝逼,分家的時候留一點家財不好嗎?

    其次,你埋兒子的時候和母親商量了嗎?如果沒挖到金子,兒子死了,郭巨妥妥的是殺人兇手,那她母親呢?世人如何看待?爲了喫好穿好逼死孫子的老太太,有何臉面活在世上?郭巨這是陷母親於不義,有何孝可言?

    再次,如果這樣就是孝的話,郭巨以及把這個故事列爲二十四孝的人就不應該長大,否則說明他們的父親不怎麼孝順,應該把他們埋了省點錢,他們的奶奶肯定能多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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