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錯了,父母應該怎麼辦?

在中國的傳統觀念裏,孩子是父母的財富,更是父母的私有產品,大多數父母認爲打罵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孩子有時候會不聽話、貪玩、說錯話、做錯事或者學習成績不好,父母就對孩子進行打罵、體罰等,而且,不少父母思想裏盛行着“棍棒之下出好人”等錯誤觀念。

體罰教育是一種無能的教育,根本無法解決問題的根源,它只會強化孩子的記憶。體罰的粗暴方式也造成了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隔膜。另外,體罰還容易造成孩子孤僻的性格,極易形成自卑心理。

1、呵護孩子的自尊心

隨着孩子年齡的增加,他們的一個重要的心理特徵就會越來越明顯,那就是他們的自尊心越來越強。而父母的體罰很容易讓孩子的自尊心受到嚴重的打擊,有的孩子在長期的體罰之下,變得越來越“皮”,這其實就是孩子自暴自棄的心理狀態。因此,看着孩子一天天大了,父母需要做的就是呵護孩子的自尊心,即便面對孩子的錯誤,也要正確引導,千萬不要採取體罰的方式。

2、多一點愛心,多一點耐心

孩子對這個世界充滿着好奇心,因而他們在成長的路上免不了會犯一些錯誤,父母要對孩子的錯誤給予理解,並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面對孩子的錯誤,父母要多一點愛心,多一點耐心,尊重孩子,理解孩子,贏得孩子的信任,與孩子做朋友;同時,讓孩子意識到自己錯誤的原因與後果,給孩子一個重新改正的機會。這樣,一旦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就會接受父母的批評和幫助,也能體會到父母的愛。

3、冷靜處理

大多數時候,孩子犯錯都是出於一種本能,實則是無心之過,在孩子的思想裏,他不覺得自己錯在哪裏。這時候,父母不應該隨便發火,而應明確地告訴孩子,這樣做是不對的,引導孩子正確的行爲,從而不僅讓孩子受到表面的“批評”,也讓孩子體會到父母內心的“愛”。時間長了,孩子就會明白在自己不知道該怎麼去做的時候,最好是向父母請教,這樣就減少了犯錯的機會。

4、採用“事不過三”的懲罰原則

父母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懲罰是必不可少的一種方式,但它和體罰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孩子做了錯誤的事情,父母可以採用“事不過三”的懲罰原則。當孩子第一次犯錯,父母溫和地告訴他,讓孩子明白自己錯在哪裏,所引起的嚴重後果是什麼;第二次犯錯,父母應該嚴厲地批評,再一次警告,耐心教導;第三次再犯錯,就應該讓孩子受到相應的懲罰了,並且懲罰要說到做到,不讓孩子存在僥倖心理。這樣,讓孩子知道,同一個錯誤不能犯兩次,讓孩子養成主動認錯、自我反省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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