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貪多嚼不爛

        在所有同學的潛意識中,大家幾乎都認爲:如果自己不能聽完所有的課,不能刷完所有的題,不能背完所有的知識點,大概率是過不了啦!以至於不少同學複習着複習着就放棄了,或者出現間歇性焦慮的情況。

        那法考要想順利通關,難道就一定要聽完課,刷完題,背誦完嗎?還真不一定!

        法考大綱要求同學們掌握的考點將近3000個,而每年命題老師在試卷上所能呈現出來的考點不到1000個,這是由命題本身的抽樣性所決定的。比如客觀題200道選擇題,命題老師就是脫了鞋、撒歡式的命題,一道試題設置五個考點,也不過才1000個考點。

        上述數據有力說明了複習本身是無邊界的,而考查的內容是極其有限的。特別是在主觀題的命題中,所能命制主觀題的考點那就更有限了。所以就算你把所有的課都聽了,所有的題都刷了,所有的知識點都背了,近一半的複習內容依舊不會考查,何況司法部也只是要求同學們在考查到的內容裏掌握60%即可順利過線,所以你又何必擔心自己沒學完、沒背完呢?

        其實當你每聽完一遍課,你都會驚訝地發現自己知識點的學習還是有所遺漏;哪怕你是二戰的考生,踏進考場的那一刻,你依然會發現自己還是存在大量知識點的盲區。這是現實,你要確認且接受!

        就此看來,複習的時間上不允許你求全,應試本身的抽樣性也不需要你求全,事實上我們也不可能使得複習面面俱到!我們只需竭盡全力把命題老師可能命制真題的考點把握住就有可能通關,而命題老師恰恰喜歡在高頻考點、新增考點、常規考點上命題。

        所以要意識到法考應試的基本規律,敢於有所捨棄,捨棄那些偏的、考的少的、甚至不考的知識點,讓自己有限的時間得到更大價值的回報。

        對於你盡力以後,沒來得及學的、沒有記住的、依舊錯的,放平心態,因爲這可能會影響你得高分,但對你通關的影響微乎其微。

        所以你問還來得及嗎?一定來得及!考什麼,複習什麼,抓住你能抓住的內容,拿到你該拿到的分數即可順利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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