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非暴力溝通》第十天

第十一章運用強制力避免傷害

使用強制力的目的是出於防衛——避免傷害,而不是爲了懲罰對方。

比如我們抱住年幼的孩子不讓他跑到公路上,是爲了他的安全。如果打他或責罵他“你怎麼這麼笨,這麼不聽話”就是在懲罰他。

在使用防衛性的強制力時,我們要把注意力放在自己和他人的需要上,而不是評價對方及其行爲。我理解就是“對事不對人”,想辦法解決問題而不要人身攻擊。

比如小孩子不小心把碗打碎了,家長不去安慰孩子,看他受到傷害沒有。而是劈頭蓋臉一頓說,總是毛手毛腳,這點小事都做不好。

使用強制力還有一種情況是,我們想改變他們,但是又無能爲力,就想給他們一點顏色看看。希望通過懲罰讓他們意識到自己的過錯,進而感到懊悔,從而改變行爲。但事實證明,懲罰往往加強了對方的敵意和牴觸情緒,使雙方的關係更加疏遠。

比如孩子比較調皮,在學校小毛病不斷,家長以工作忙爲藉口,不予理會。等到孩子犯了嚴重的錯誤,被學校請去,家長作風就擺出來了,新賬老賬一起算,對孩子非打即罵,其實這種爲了教育而教育的方法,只能讓親子關係和師生關係變得疏遠和惡化,沒有任何意義。

無論表揚也好,訓誡也罷,各種溝通的目的都是爲了增進感情和解決問題。不以解決問題爲目的的懲戒就是浪費生命和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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