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學瓊林》系列分享三十

《幼學瓊林》卷四

訟獄


  世人惟不平則鳴,聖人以無訟爲貴。

  上有恤刑之主,桁楊雨潤;下無冤枉之民,肺石風清。

  雖囹圄便是福堂,而畫地亦可爲獄。

  與人構訟,曰鼠牙雀角之爭;罪人訴冤,有搶地籲天之慘。

  狴犴猛犬而能守,故獄門畫狴犴之形;棘木外刺而裏直,故聽訟在棘木之下。

  鄉亭之繫有岸,朝廷之繫有獄,誰敢作奸犯科;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續,上當原情定罪。

  囹圄是周獄,羑里是商牢。

  桎梏之設,乃拘罪人之具;縲紲之中,豈無賢者之冤。

  兩爭不放,謂之鷸蚌相持;無辜牽連,謂之池魚受害。

  請公入甕,周興自作其孽;下車泣罪,夏禹深痛其民。

  好訟曰健訟,掛告曰株連。

  爲人息訟,謂之釋紛;被人栽冤,謂之嫁禍。

  徒配曰城旦,遣戍是問軍。三尺乃朝廷之法,三木是罪人之刑。

  古之五刑,墨、劓、剕、宮、大辟;今之律例,笞、杖、死罪、徒、流。

  上古時削木爲吏,今日之淳風安在;唐太宗縱囚歸獄,古人之誠信可嘉。

  花落訟庭間,草生囹圄靜,歌何易治民之間;吏從冰上立,人在鏡中行,頌盧奐折獄之清。

  可見治亂之藥石,刑罰爲重;興平之梁肉,德教爲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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