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这个“屋”,还是那个“乌”

《说苑·贵法》里有这样一段文字记载:“武王克殷,召太公而问曰:‘将奈其士众何?’太公对曰:‘臣闻爱其人者,兼爱屋上之乌;憎其人者,恶其余胥。咸刘厥敌,使靡有余,何如?’”

这段文字的大意是说:周武王打败了殷商,召见姜太公,问道:“该怎样对待他们的人员呢?”太公答道:“我听说,如果喜爱那个人,就连带喜爱他屋上的乌鸦;如果憎恨那个人,就连带夺来他的仆从家吏。”

这就是“爱屋及乌”的由来。

我国自古流传一种迷信习俗,以为乌鸦是“不祥之鸟”,它落到谁家的屋上,谁家就要遭遇不幸。我国最古的一部诗歌集《诗经》的《小雅》部分,题为《正月》的一首诗里,就有“瞻乌爰止,于谁之家”。可见古人多厌恶乌鸦,而绝少有人爱它的。所谓“爱屋及乌”,一向被人们用作推爱的比喻。

因为从心里深爱某人,从而连带喜爱他的亲属朋友等人或其他东西,就叫做“爱屋及乌”,或称这样的推爱为“屋乌之爱”。

据说,“爱屋及乌”出自汉·伏胜《尚书大传·大战》。用来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关心到跟他有关系的人或物。

一个人,因为从内心里真正喜欢那座房屋,对它的一些不足之处可以包容,甚至连带着那平日里讨厌的乌鸦的叫声也可以忽略不计,甚至还可以把它当作音乐来欣赏一下。

只是,很多人往往会忽略了这一切的前提,那就是真正的“爱屋”,才能“爱屋及乌”。

一个姐姐的一段话让我深有感触。她说,曾经的我以为结婚就是两个人的事情,两个人彼此合得来,无话不谈,舍不得离开对方,那么结婚了就可以生活在一起了,不是很好吗?

可是,当我第一次去老公家的时候,当我们订婚的时候,当我们结婚的时候,一直到我结婚生了孩子后,面对生活中的一地鸡毛,我才知道原来结婚真的不仅仅是嫁给一个男人,也嫁给了他的家庭。

每一个女孩都是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踏进婚姻,开始生命中新的历程,可是,现实生活总是不按照人的意愿而发展,生活不会完全按照你自己想的来。

当你的满腔对生活的热情被无情地打击,当你付出的真心被冷漠地忽略,当你被病痛折磨甚至当你过月子真正需要人照顾的时候,你所以为的亲人近在咫尺却犹如远在天涯。人心,是一点点变凉的。所有的爱不只是单向的付出,惟有双向奔赴才会更长久。

可是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会真正理解“爱屋及乌”的含义呢。

现实社会对女性的要求似乎非常之高,“医院提倡顺产和母乳喂养,专家建议孩子不要让老人带,孩子希望妈妈能随时陪伴,老公希望自己的媳妇貌美如花还能赚钱养家,公婆希望儿媳照顾好老公还要教育好孩子,社会倡导女人能够经济独立”,尤其是那种当甩手掌柜的公婆,只管自己优哉游哉的生活,看不到那个身为儿媳的原本柔弱为母则刚的女子的辛苦和付出,还时常沾沾自喜,逢人自夸,常常认为是自己的儿子能力和魅力所在。

为人妻为人母的女性,恨不能自己能够变成千手观音,甚至有时候最羡慕的人就是孙悟空,吹一口气能变出许多个帮手来,更有甚者,甚至打趣说,最羡慕的人是白素贞,孩子出生后,不用带娃不用辅导作业,出塔后,孩子已经中了状元了。

当然,这只是面对现实无奈的调侃而已。

纵观现实生活中,很多原本美满的家庭,很多原本感情深厚的夫妻,感情日渐冷淡,甚至婚姻走向解体,很多是因为现实中的“乌”不仅不会好好地珍惜维持“屋”的存在,反而平添聒噪,致使原本美好的“屋”也不复存在。

“选择一个人,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这是很多人的生活领悟。

“爱屋及乌”,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生活中的对与错,黑与白,其实都是相对的概念。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一味的忍让,一味的忍气吞声,其实不是离开谁不能过,更多的是确实爱着身边的一切而已,尤其是女性,更多的时候,是为了孩子而一味地吞下委屈,而另一方却无限地得寸进尺,永远不顾及另一方的感受。

久而久之,只会让心渐行渐远。

在我心里,你是这个“屋”,还是那个“乌”,其实取决于我对你的爱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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