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個體角度對“貨拉拉女孩跳窗”事件的思考

“貨拉拉女孩跳窗”事件警方的調查結果已經向社會發布,涉事司機爲他的愚蠢、冷漠收穫了應得的報應,女孩如花的生命已逝令人嘆息。

仔細閱讀警方的調查結論,在文字構建的意像中還原的事件原貌,審視當事人在期間的應對後,我們普通人應該反思——類似的事件,更恰如其分的應對,是否能避免悲劇的發生。
從個體角度對“貨拉拉女孩跳窗”事件的思考

一、 司機接單到達後,女孩拒絕付費搬運服務,先後15次往返搬運物品。

客戶有權拒絕付費服務,在平臺規定的時間內有權要求司機等待。然而畢竟在沒有特殊狀況的情況下,要別人等待超過十幾分鍾,有違人之常情。這樣說意思並不是一定要接受對方的霸王條款,明確告知對方自己接受的價格,如果對方不接受,能稍懷歉意的告知:“我自己搬運,會讓你等的時間有點長,請多包涵!”

這樣的表達,既是對別人等待的尊重,也起到明確告知對方,他如果不在價格上做出讓步。將承擔什麼樣代價的作用。

有這樣的表達,隨後二者的緊張關係應該能夠緩和許多。

二、 途中司機言語惡劣,並且不明原因變更約定路線,在判斷個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脅時該如何應對呢?

首先要試探對方的態度,明確他的意圖,以便決定自己下一步的行爲。

可以推測,由於雙方的緊張關係,當女孩詢問司機爲何要變更路線,司機出於報復心理,可能採取了拒不理睬的態度,加劇了女孩的恐慌。

如果是這樣,女孩應該嚴厲的告知對方,如果他不說明情況,又不返回約定路線,自己覺得自己的人身安全無法得到保障,將不得不報警。

其次,假如在試探對方後,得到明確信息自己處於危險中。

這種情況下,很多人可能會說那就趕緊報警,我並不贊成這樣的做法,因爲當時相對封閉的環境,女孩直接報警無異於激怒對方,可能使預期的人身侵害上升到人身傷害,簡單說劫財劫色轉化爲殺人滅口。

所以,在這種情況,不可激怒對方,應試圖協商付出一定代價換取人身安全。比如主動拿出貴重物品,乞求換取不受傷害,甚至許諾事後會有更大報償。(自己一旦安全,報警後犯罪分子自會付出代價)

不論如何,沒有明確自己是否處於危險中,沒有采取更妥當的自救方式,在對方並沒有武力侵害前,採取“跳車”這樣的危險的方式是不可取的。

如花的女孩已逝,冷漠勢利的司機付出了應得的代價。然而一個事件的發生,“惡有惡報”“爲逝者討回公道”遠非終極或最好的結果,作爲觀衆的我們從事件中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迴歸個人在類似事件中學會止損,將可能的代價降到最小,纔是積極和有意義。

願當事司機在他殘缺的人生裏真心懺悔他的惡、願女孩在天國裏得到安息、願你我都從其間學到一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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