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居然沒喝鄧公酒,你看起來又不是個特麼的有錢人


其實,只要是商品,肯定有其目標消費羣體,就如我們鄧公酒來說,自然也是如此。

我們的上帝自然就是那批買酒是買給自己喝的,不管基於家庭聚會,還是個人喜好,還是什麼原因,反正就是真心覺得這是好酒,不羞澀、不會覺得沒面子,拿這酒待自己親人朋友不會覺得愧疚。

酒好也怕巷子深,不管什麼產品想要得到更多客戶認可,難是必然。更何況現代人這麼的忙,又有多少人有閒情逸致,能放慢腳步,能有耐心,去找一種感覺,知道什麼才叫入味,爲啥就能合自己的意?想要更多客戶滿意哪更是難上加難了。

爲什麼鄧公酒就不是有錢人喝的?這裏定位的有錢人是指那些買酒,負責買單,消費買的人不喝,喝的人不買的如茅臺、五糧液、高檔洋酒之類應酬式產品的客戶。

他們必須要貴的,而且是一看就貴的,這樣才方便“辦事”。所謂酒好,大家喝高興,自然事情就好辦。

其實喝的酒本身好壞沒任何關係,需要的是“交易”本身相關因素到位,只要求辦事的人“懂事”,只要大家都能一起得桌子上觥籌交錯了。

其實這事不管原則上有多難,只要領導高興,感覺面子上都過得去了,剩下的戲也就好唱了。

如何體現這個面子,不外乎一個字:“貴”!而且是一看就都知道的,還不明白這個標準?哪你看看國家三令五申禁止消費的高檔奢侈酒水是些啥就知道了。

“不會來事”,你拿個東西,雖然自己滿心歡喜,自己知道這確實是好東西,問題是不能做到“衆所周知”。

也就意味着僅僅自己知道,而真正需要知道的人不知道,也會意味着自己這番苦心白忙乎了。必須得對方一看就懂得,知道這是什麼個檔次,是否配得上自己的身份,這纔是關鍵所在。

雖然客套話裏都說不存在,沒有什麼的,甚至隨茶便飯,簡單喫點,喝點就好,如果不懂事,飯後結果就是這個事情原則上是可以的,只說實施起來會如何如何,還需得研究研究。

這跟喝鄧公酒時完全不一樣,誰說了算,這扮演角色發生了變化,這也註定了必然屬於小衆產品,不可能做到人人都喜歡,什麼場景都敢上。

鄧公酒這酒是自己喝的,自己喝的酒,如果拿去做事,拿出來佔場面,必然達不到預期,搞不好還會壞事。

場景完全不一樣,自己的主場,自己得拿點好東西出來,雖然說不管什麼時候,都需要點好東西才能“鎮着”場子。

可這個“好”的標準在於自己了,而不是之前那樣,在於權力,在於辦的事情重要程度,自己想什麼,做什麼不重要,重要是如何能投其所好。

這是自己喝的酒,自然也不是因爲就單純的便宜,更不是因爲沒得選擇,只好湊合。而是相反,精挑細選,反覆對比嘗試,最終才選定,對得起自己這張臉,拿得出手,是好酒,而且屬於那種自己掏錢買單還不心疼,必須是反覆確定屬於真正的好酒那種。

當然,因爲需要,打腫臉充胖子,本身也沒什麼錯的,畢竟這個人世間,誰又真正的活得容易呢?準確說法是大家都不容易,各有各的難。

如果說因爲覺得噁心,因爲自己不喜歡,就不去面對?這肯定也不符合事實,畢竟不管是從一個家庭,一個公司,還是社交什麼來說,你不僅是爲自己爲活,你得扮演好各種角色。

只說在合適時候,能自己摘掉面具,回到自己真實生活中時,不管是與父母相處,還是親戚滿桌時,也或一羣老友相聚時,把鄧公酒滿上,在濃情盛意間,就如歐陽修於滁州時一樣,酒醉時人也自醉,在半醉半醒間更感受到自己真實的存在,這纔是喝美了。

更關鍵是因爲是好酒,而且喝酒沒壓力,不用低三下四,不用看人臉色,在彼此都輕鬆間深刻感受生活之樂,這纔是自己最真實的生活。

雖然第二天早上起來,洗澡換上工作服裝之後,自己又須立馬變換扮演角色了。可是,從真實生活來說,不應該就是這樣嗎?

如果一天到晚,不管什麼場合都只有一種態度,一種活法,人家明明就是高高在上的領導,明明人家就是大權在握,就想找找被人吹捧的快感,就因爲自己覺得委屈,就覺得適應不了,明顯這也不是自己真實活法。

當然,不管多累,起碼我們可以選擇在閒暇之餘,逃離下有錢人的生活,喝點鄧公酒,喝點自己的酒,做更真實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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