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寵物 勝過 養父母 * 範振民


養寵物勝過養父母 * 範振民

現在生活條件好了,不管在哪也能看到養狗和遛狗的人。有愛心喜歡動物,這也是個好的表現。

某些人不回去看望老人,不陪父母他去找自己喜愛的愛好。你養狗你養寵物,給寵物洗澡,給寵物輸液打針。甚至是父母連狗的一半恩情都沒有嗎?問問自己的良心給自己父母洗過頭洗過腳嗎?做人一定要問問心。

如果真真正正的養一個家庭的小笨狗看門狗,那也有諒可原。你花了大價錢買狗買狗糧不是剩下的一口飯給它喫,甚至喫完飯遛狗到公園街道上拉屎隨便拉,公共衛生和公德有嗎?

有的父母還給他做飯,還怕孩子喫不上飯,但是子女們的愛好會不會體諒到你們的辛苦?他不會管父母有多辛苦,他(她)就喜歡這些寵物帶在街上耀武揚威地以爲自己多體面。

在街上遛狗,咬傷人有多少例子?回過頭看看吧,你的臥室誰給你收拾的?你的家庭誰給你打掃的?你的飯誰給你做的?有的人說這是我的最愛,一個狗就是你的最愛,那你的父母稱爲什麼呢?

你不是皇家貴族,更沒有千畝良田,在大街上牽出來寵物去遛是最不道德的。在以前古代牽狗的遛鳥的有一個年輕人嗎?自不學好,遛狗去玩鳥,你有古代宮中王爺喜歡的性格,你有資格玩王爺喜歡你三件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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