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新三观的事

这两天看到一个新闻,感觉很有意思。世界变化太快,感觉自己跟不上它的节奏。关键是这件事和彭宇案一样,刷新了我对不善良的认知和三观。

事件是这样的。

一对双胞胎父母托人给孩子找了个家教补习完毕孩子如愿考上了高中。交了钱转手把老师给举报了。因为他补课交钱了,他朋友的孩子因为和老师是朋友,没交钱。他不平衡了:一样是补课,为啥收我的钱,不收人家的钱?还让孩子给老师补课录音,举报合法还有证据。

结果是老师不但把钱退给了他,还和介绍人一人给他1000块,他还收了。老师付出了劳动,还贴了钱,还被处分了!

给有天理了?

老师补课不该一刀切。如果老师在班里宣传,让学生补课,如果不补课,就对学生另眼相看,这样的老师不仅该处罚,还应该被开除才能以儆效尤。

但是,是你家长自己要找老师补课的。你还录音去举报老师,你不怕天打雷劈吗?你的孩子以后怎么做人?你以后还能这不是上演农夫和蛇的故事吗?

教育主管部门明知道事件的来龙去脉,但是根据教师不得有偿补课的法规,依法对教师进行了处理。但这种处理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有损公平和道义,鼓励了恶人的恶心操作?

于是,老师给自己孩子补课也被举报,这种滑天下之大稽的行为是不是可以停止了?

我以为,我们不该对有偿补课一棒子打死,要一分为二的区别对待。像这种请求人家补课,反而举报人家的不该得到鼓励。

这种闹剧的出现和愈演愈烈,体现了我们法律制度的漏洞,我们不该不顾事实,让恶人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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